更新时间:2022-09-20 09:01
桂林市红十字会从1917年成立以来经过多次历史变迁,于1998年由地市合并组建成桂林市红十字会,桂林市红十字会2008年经编委批准定级为副处级,单位内设两部一室(即组宣青少部、赈济救护部和办公室)。
桂林市红十字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积极弘扬“人道、博爱、奉献” 红十字精神。开展备灾救灾、现场救护培训、推动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倡导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及社会服务。先后募集善款3886.82万元、筹措和争取救灾物资3346.51万元、争取项目资金总计为2145.25万元。
2005年印度洋海啸,桂林市红十字会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评为最佳组织奖单位;2008年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桂林市红十会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表彰,荣记集体二等功,被桂林市委、市政府评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支持捐助灾区特别贡献单位;2010至2013年度桂林市红十字会连续四年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红会年度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先进集体、桂林市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受到桂林市人民政府表彰。
截至2014年12月,全市有县(区)红十字会17个,学校红十字会5个,冠名医疗机构31个,团体会员单位118个,会员35985人(其中成员会员25674人,青少年会员10311人),注册志愿者13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