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4 12:56
发展历程
古代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桂阳路为府,治平阳县(今湖南桂阳县)。属湖广布政使司。辖境相当今湖南省桂阳、临武、蓝山、嘉禾等县地。九年降为桂阳县。
明洪武九年(1376),桂阳府降为桂阳县,省平阳县(平阳县建制自此废),隶湖广布政使司上湖南道衡州府;
明洪武十三年(1380),升桂阳县为桂阳州,领临武、蓝山二县。
明崇祯十二年(1639),析桂阳本州西南禾仓堡和临武县西北部分置嘉禾县,属桂阳州。
清康熙十七年(1678),吴三桂称帝衡州,避其讳改桂阳为南平州,次年(1679)复名桂阳州。
清雍正十年(1732),桂阳州升为直隶州,领临武、蓝山、嘉禾三县,隶衡永郴桂道。
民国二年(1913),桂阳直隶州改为桂阳县,隶衡永郴桂道,民国三年(1914),桂阳县隶衡阳道,民国十一年(1922),桂阳县隶湖南省。
民国二十六年(1937)12月,设置湖南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驻郴县),二十九年(1940),改第八区为第三区(治郴县),桂阳县隶之,至此郴州桂阳一体化。
近现代
1949年10月13日,桂阳县解放,隶湖南省郴县行政专员公署。
1952年,桂阳县改隶湘南行政公署。1954年7月,湘南行署易为郴县专区,桂阳县隶之。
1959年3月,新田县并入桂阳县。
1960年7月,郴县专区更名郴州专区,桂阳县隶之。1961年5月,恢复新田县,桂阳县仍属郴州专区。
1968年2月,桂阳县属郴州地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3月,属湖南郴州地区行政公署。
1995年郴州地区行政公署易名为郴州市人民政府,桂阳县隶属郴州市。
2014年1月13日,桂阳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到国家民政部汇报工作,民政部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司司长董华中表示将大力支持桂阳县撤县设市工作,他要求桂阳县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做好撤县设市的各项准备工作。此次专程汇报标志着桂阳县改市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2014年6月下旬,桂阳县委主要领导在省民政厅领导带领下向国家民政部专题汇报桂阳撤县设市工作,民政部同意桂阳启动撤县设市工作程序。
2014年8月12日,郴州市委常委会上通过了桂阳县以“桂阳州市”为撤县设市后新名称的请示。
2014年8月18日,桂阳县召开撤县设市社会风险评估会议,湖南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艾天福参加会议。
2014年8月28日,郴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关于撤销桂阳县建立县级桂阳州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