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0 10:32
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21日,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桃花江核电项目于2006年5月开始启动,2008年2月,国务院核电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同意桃花江核电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桃花江核电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核电的技术路线,项目规划建设4台AP1000压水堆核电机组。项目一次规划布置,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2台核电机组。
在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正朝着“建造内陆第一座核电站”的目标,统筹规划、科学安排,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项目进展,力争工程早日投产,建设一座让国家、让人民放心的核电站。
湖南桃花江核电厂为内陆核电厂,规划容量为四台AP1000压水堆核电机组(4×1250MW),分期开工建设。1号机组于2010年4月开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暂定),单台机组建设周期为56个月,计划于2017年4月投入商业运行,每两台机组间隔10个月。4台机组全部建成后,年发电量最高可达380亿千瓦时。
抗震性能
桃花江核电站厂址处于低地震活动区,厂址近区域范围不具备发生大地震的条件,但是类似于2016年2月24日发生的这种小地震是可能发生的。由于这种小地震级别低、能量小,对人们的生活不会造成影响,更不会对核电厂造成安全影响。通常,对于这种小地震,国家地震部门不会向社会通报。
按照我国核安全法规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所评价的桃花江核电厂厂址极限安全地震动(可能发生的最大地震)水平为0.129g(对应地震烈度为7度)。这相当于在核电厂址区地下发生了一个5级地震产生的影响,是非常保守的。
此外,按照我国核安全法规及核电厂抗震安全规范的相关要求,无论所选核电厂址区域的地震活动水平如何低,核电厂址的设计基准地震动不得低于0.15g。所以桃花江核电厂址的设计基准地震动要高于实际评价的结果,最终确定为0.15g。
桃花江核电项目拟采用的AP1000第三代先进核电技术,具有很高的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计水平达到0.3g,远远高于厂址实际的地震危险水平。这样的抗震设防标准至少能够抵御厂址近区域范围发生5~6级左右的地震。如果用地震烈度来衡量可抵御8~9度的影响,而这次发生在桃花江的Ml3.2级地震,只是有感地震,相当于3度地震烈度。
此外,在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国家核安全局高度重视极端外部事件可能对核电站安全产生的影响,不仅对厂址的地震安全进行了复核,同时从设计上也提出了更高的安全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核电厂应对严重事故的能力。
2006 年12 月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厂址选择报》。
2006 年12 月27 日~12 月28 日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主持召开了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厂址预评审会,会议基本同意《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厂址选择报告》。
2007 年2 月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7 年2 月10 日~2 月13 日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在主持召开了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初可研报告审查会,会议基本同意《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7年4月,完成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可研阶段1、2号机组《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专题报告初稿。
2007年7月,完成湖南桃花江核电厂1、2号机组可研阶段报告初稿。
2008年6月,完成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可研阶段《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专题报告。
政府及桃花江核电公司正全力进行核电科普宣传。大多数桃江老百姓对核电项目已趋向认同,并希望能通过这个项目招商引资造福一方。
桃花江核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桃花江核电项目从2008年开始前期准备,截至2013年底,项目签约金额近160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6.3亿元,与项目开工相关的各项硬件、软件工作全面实施并完成。主要设备锻件投料已全面启动,厂区四通一平、施工配套的基础设施均已完成。项目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均领先于其他内陆核电项目,完全具备了开工建设的条件。
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工程是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和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商业性核电厂。本着精诚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按50:25:20:5的比例组建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作为湖南桃花江核电厂项目业主,负责核电厂的建设和运营。 桃花江核电厂工程设计工作按照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开展。参照国内核电厂的建设经验,结合本工程项目采用的AP1000技术方案,确定本工程的管理模式为专业化的核电工程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总承包的模式。根据总承包委托协议(框架协议),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担协议中确定的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技术与环境控制的项目管理责任,完成从前期文件编制和服务到工程设计、采购、建安、调试等工程总承包工作,并对以业主为主开展的试运行、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等工作。
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工程在业主单位的领导下,在工程总承包方中核集团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的组织管理下,在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工程前期建设进展顺利。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充分发挥以设计为主工程公司的优势,设计、采购、施工紧密配合,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保证质量、安全、环境的前提下,正在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其中已经完成工作包括:
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程序准备、FCD前总承包合同签订、进厂道路建设;
厂址专题外委、初步可行性研究、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厂址环境影响报告、可行性研究、技改科研项目、四通一平设计;
开展了主设备潜在供应商调研、编制了采购进度计划、编制了采购用款计划等;
现场情况:进厂道路2008年5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I标、II标已土石方开挖施工,Ⅲ标正在进行施工准备。2008年7月15日已完成土石方开招、评标工作。场地植被清表工作正在进行中。
受2011年3月11日发生的日本福岛核事件影响,内陆核电全面停止,具体开工时间等待国家批准。
2014年3月27日,桃花江核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项目开工所需文件已基本准备齐全,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完成,主要设备锻件投料已全面启动;厂区四通一平、施工配套的基础设施均已完成。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完全具备了开工建设的条件。
2016年03月03日,湖南省决定成立桃花江核电建设项目协调小组。
3月3日,以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主席陈求发为第一提案人,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在湘全国政协委员向大会递交联名提案,呼吁尽早启动湖南桃花江核电站建设。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高效发展核电,建设核电强国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解决当前能源发展与环境保护双重压力的根本途径,也是我国能源发展无可替代的战略选择。提案说,我国绝大部分国土面积在内陆。随着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增速的放缓、发展模式的转型、厂址资源的枯竭,沿海核电发展空间日益缩小,核电发展重心由沿海向内陆转移是必然趋势。核电的安全本无沿海和内陆之分,核电从选址到退役的建设标准、监管要求等也无沿海和内陆之分,全世界运行的核电机组一半以上都建在内陆。
提案说,核电是一种清洁能源。一座百万千瓦电功率的核电厂和火电厂相比,每年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0多万吨,并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包括汞在内的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面对着我国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有限的化石能源和环境污染减排的压力,核电完全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发展内陆核电是改善我国大气环境质量和治理PM2.5等大气雾霾的必要措施。
提案分析,“十二五”以来,湖南省每年需长距离输煤,据测算,湖南电煤价格达到了全世界最高,火电上网电价全国第二,直接影响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成本。发展核电是湖南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能源枯竭、能源价格昂贵问题的最佳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