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8 08:23
档案保管工作不是单纯为保管而保管,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对档案的利用。档案的保管和便于提供利用基本上是一致的。
(1)含义:档案的保管,就是根据档案的成分和状况,所采取的存放和安全防护措施。(2)内容:A档案的库房管理;B档案流动过程中的保护;C保护档案的专门措施。(3)任务:为了解决安全留存的要求和档案可能损坏之间的尖锐矛盾。档案损坏和遭受破坏的原因,不为乎社会原因或自然原因,或者说是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两方面。档案保管工作的任务,就是了解和档案损坏规律,通过经常性工作,采取专门的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档案的损毁,延长档案的寿命,维护档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保证档案的政治安全。(4)意义:档案保管工作质量的高低,对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具有重大的影响。档案保管工作是整个档案工作有机组成部分之一,它与其他环节有着密切的联系,不能离开其他环节而单独存在和孤立进行。
(1)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挡要求负责整理成卷、装订成册,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折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住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4)在当年或本会计期间内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出纳账证以外的其他出纳归档资料,主要是指各种报表和文件,如各项经费开支计划睥、决算表,出纳报告单,银行对账单,资金分析报告表,作为收付依据的各种经济合同文件以及其他财务管理方面的重要凭据,如支票申请单与支票领用登记簿等。这些资料应该分类整理并妥善保管,年末集中归入会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