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学

更新时间:2024-05-17 15:40

档案学(Archival Science)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是旨在对文件从其形成之初到最终被销毁或作为档案永久保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开发利用,以守护国家、社会和组织的记忆,满足人们的信息和知识需求的专业。

发展历程

20世纪30年代,中国档案学产生。中国史学界整理明清档案与文书改革运动是促使近代中国档案学产生的内在文化动力与直接诱因。随着文书档案改革运动的深入,档案专业教育应势发展并培养出大量适应近现代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

20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武昌文化图书馆学专科学校档案管理专科的学校档案管理专科的成立和私立崇实档案学校的开办,以及国民党政府对军政人员的业务训练等档案教育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了档案学的发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中国国家规模的档案事业的建立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学学科体系开始重新构建。

195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档案学及其辅助科学目的科学研究工作,以提高科学水平”的任务。同年,档案学被列入《一九五六九六七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纲要(草案)》中。

1953年出版的陆晋蘧所著的《档案管理法》一书,将苏联先进档案管理理论和经验和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以吴宝康先生等为代表的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肩负起研究档案学的重任,并通过集体的共同努力确立了中国档案学的基本框架,其标志就是所编写的各种讲义、教材。

20世纪60年代,中国档案学有了明确的理论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注重对档案工作实践经验的提炼和概括。

1963年,中国国家计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同组织修订了全国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批准颁布了《高等学校通用专业目录》,在14种文学本科专业中包括了历史档案专业。

1966年至1976年,十年“文化大革命”使中国档案学研究和思想理论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和控制,档案学研究理论被搞乱、工作被歪曲,档案学学科研究基本处于停顿状态。

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后,档案学事业开始走上了恢复、整顿、发展和提高的道路。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档案学专业代码由060203更改为110502。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12年)》中档案学专业代码由110502更改为120502。

培养目标

该专业培养具备档案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知识、信息技术和档案管理专业技能,适合在各级档案局、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部门、信息部门、文秘部门从事文件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秘书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和创新型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

档案学专业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弹性学制,但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学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双学位或辅修专业,制定课程学分和技能训练的基本要求。

档案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该具备较广博的通识知识、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全面的专业知识。

通识知识主要包括人文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方面的一般性知识。

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国防、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外语、体育、心理健康等公共基确知识,历史学、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现代信息技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等学科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档案学原理、档案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档案保护技术、电子文件管理、中外档家事业发展与建设等方面的知识, 以及文件管理系统设计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历史档案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档案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该具备较强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技能。

基本能力主要包括获取和更新知识的学习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口语与书面表达能力、人际交往与合作能力、组织管理与决策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等。

专业技能主要包括从事文件和档案的全程管理、技术运用、档案法律政策和标准规范建设等能力,具体包括:文件管理,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研、利用,信息获取与鉴别、信息组织与分析、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运维等业务操作的技术和能力,以及与档案管理相关的政策分析、制度建设、管理决策、监督控制、质量管理、效能改进等能力。

档案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技能应具有可开发性。

档案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拥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索质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具备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体魄。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档案学专业课程体系总体框架由理论课程、实践教学、论文(设计)三部分构成。

理论课程主要包括通识课程、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课程实验(实训)、实习、创新创业训练与社会实践等。

论文(设计)主要包括学年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

理论课程

档案学专业课程体系总体框架设计的基本原则与依据是:

(1)遵循档案学专业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

(2)贯彻终身教育、素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

(3)符合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统一的原则;

(4)符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原则;

(5)符合基础厚、知识新、专业精,增强发展潜力和适应性的原则;

(6)符合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范要求。

各高校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和各自的具体情况,开设有关哲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艺术等方面一般性知识的课程。

基础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各高校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开设思想政治理论、国防教育、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外语、体育、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相关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各高校根据自身特点与具体情况开设。主要包括:

(1)历史学基础:旨在使学生树立正确历史观、具备基本史学素养、掌握中国通史基础知识的相关课程;

(2)管理学基础:旨在使学生掌握管理学基本原理、管理工作基本技能的相关课程;

(3)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原理、程序设计语言、数据库系统、信息和通信技术最新应用工具等;

(4)信息资源管理:信息获取与鉴别、信息组织与分析、信息检索与利用等。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各种常用的定性、定量的调查、分析和预测方法。

专业课程分为专业主干(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方向(专业选修)课程。

专业主干(专业必修)课程主要包括:

(1)档案学概论。关于档案、档案工作和档案学基本理论的知识,培养学生的档案学专业思维方法;

(2)文书学(或文秘学)。关于公文写作和文书处理的知识,培养学生从事文书工作的能力。

实践教学

以下课程中实验课时所占比例应不低于总课时的20%:现代信息技术、文书学(或文秘学)、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或企业档案管理、专业档案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含档案文献编纂学)、档案保护技术、电子文件管理(含档案信息化或数字档案馆)。

其他课程可酌情安排课程设计或课程论文。

实习包括毕业实习、自主实习和创业。

毕业实习由院系根据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学生在校内外实习基地、校内外档案或相关专业机构实习。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的毕业实习一般不少于4周。毕业实习之前,院系或指导教师应制订实习计划(方案);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实习报告,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毕业实习的表现评定成绩。特别情况卡允许学生自行联系毕业实习,但实习计划(方案)须经院系或指导教师审核批准。

自主实习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或校外相关单位实习。

鼓励学生进行各种内容和形式的创业。

主要指创新性研究训练活动、学科竞赛、创业设计等。

各高校可根据自身特点与具体情况设置。

主要指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社会调查、专业参观考察等。

各高校可根据自身特点与具体情况设置。

教学条件

教师队伍

承担档案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教师, 以下简称专业教师)应不少于8人。

档案学专业教师队伍应具有合理的年龄结构;具有合理的学历结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的比例应不低于80%;具有合理的职称结构,高级职称教师的比例应不低于40%;具有合理的学缘结构,在非任职院系或非档案学专业取得某一学位的教师的比例不低于40%。

具有档案学专业背录(在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任一层次均可)的专业教师比例应不低于50%,

具有其他学科专业背景的专业教师比例应不低于20%,有条件的高校,教师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

各高校的档案学专业教师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具有1年以上校外文件和档案管理实践工作经验,应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具有1年以上校内管理工作经验(包含担任班主任、辅导员)。

各高校应积极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人才,担任专家、 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

档案学专业教师应该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国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通过上岗培训。

档案学专业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应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原理与方法,了解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应能通过学习、研究与实践,提高教学能力;应具有科研能力,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应具有扎实的档案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很强的档案管理业务技能,了解了解本领域发展的最新趋势,能提出和解决前沿性的学术问题,能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学习。

设备资源

理论课程的教材选用应符合教学大纲或专业规范,基础课程的教材应为正式出版教材,专业课程至少应有符合教学大纲的讲义。

学校图书馆与院系资料室应拥有覆盖档案学各分支学科、各科目课程的图书、刊物、资料、数字化资源,其中包括重要的外文(英文)书刊。生均图书资料不少于50册(份),生均年购置图书资料不少于10册(份)。

各高校应建立虚报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应建立符合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实验要求的专业实验室。专业实验室至少能提供文件管理、档案整理、档案保护、电子文件管理系统、数字档案馆方面的实验条件。专业实验室设备的固定资产总额应不少于200万元。

应有3个以上相对稳定的校外创业基地、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应符合专业实践教学需要,提供规范的实习内容。应规范实习基地指导教师的避选,建立相对稳定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队伍。

教学经费

新开办档案学专业的办学经费一般不少于200万元(不包括固定资产),主要用于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购置图书资料等。每年正常的生均教学运行经费不少于1000元。

质量管理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专业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专业定位、办学思路、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管理评审、教学评估、公众监督,以及教学质量监控机构、责任人及职责等予以明确规定,建立起对教务运行、教学过程、教学经费、设施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计划修订、实践教学改革等全方位、分层次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定期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

建立日常管理、定点管理和定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1)日常管理

由院长(系主任)或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副系主任)负责执行本科教学质量日常管理。

(2)定点管理

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组等对教学质量控制点进行定点管理。

(3)定期管理

由学校、院系、教研室组织定期管理评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业评估(认证)、专项评估等工作。

(1)建立领导听课制度

学校、院系、教研室等各级领导都要不定期地完成听课任务,及时掌握教学一线的信息, 把好教学质量关。

(2)建立专家督导制度

学校、院系两级均应聘请专职的教学督导组专家(退休或在职),不定期随堂听课或开展其他教学督导工作,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3)建立同行评议制度

教师之间应形成一种相互学习、交流、竞争、提高的氛围,每个教师须有一定的听课工作量。

(4)建立学生评教制度

采集学生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教学相长。

(5)建立用人单位反馈制度

采集学生就业后的用人单位反馈意见,以达到了解培养学生的质量水平、促进教学质量完善提高的目的。

(6)建立持续改进制度

通过领导听课、专家督促、同行评议、学生评教和用人单位反馈,及时掌握教学质量状况,认真分析现存不足及原因,及时采取相应改进措施,持续提高教学质量。

培养模式

该模式即要求学生“写好一手好字,讲好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学好一门外语,掌握好一台电脑,发表一篇文章”。在教学过程中高度重视档案学科的实践环节。老师带领学生到实验室或档案室,进行文书立卷、著录标引方面的实际操作;并结合授课内容将其带领到校外的档案馆、档案室参观,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

该模式在培养目标上,强调处理好知识、能力和素质之间的关系,在培养学生具备系统的档案学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还需要掌握先进信息技术和档案管理的专业技能,能在国家党政机关、各类档案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档案管理、文件管理和信息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该模式在注重知识传授的基础上,重点培养档案学专业学生的三大能力,即较强的实践能力、专业的适用能力和管理的创新能力,实现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在档案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上,根据档案学专业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优化档案学专业课程模块,适当减少理论课程比例,加大实践课程和应用型公选课程比例。

该模式基于“以本为本”,把档案学专业毕业要求细分出若干指标点,与课程一一对应, 确保每一个课程在档案学专业人才培养中的有效性,从而为必修课、选修课,考试课、考查课的确定奠定基础。

该模式将档案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制定围绕档案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突出档案学专业的特色,体现档案学专业的特点。该专业课程体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规定的档案学专业核心课程基础上,紧紧围绕未来职业的需求,整合现有教学资源,设置与互联网+时代密切相关的课程,如数据管理等。选修课以拓宽专业知识领域为目标,设置时增加选修课门数和学分占比,使学生掌握档案学、信息学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开阔专业视野,为学生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发展前景

考研方向

该专业的研究方向主要为(全日制)档案信息化、(全日制)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和(全日制)档案学基础理论与发展。

就业方向

该专业毕业生主要去向是:各级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电子政务管理部门、网络系统管理机构、社会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计算机企业研发或服务部门、国家各级档案管理部门等。

开设院校

(资料来源:中国高校之窗;摘录时间: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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