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村

更新时间:2024-03-06 10:29

桥西村,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城镇下辖村。位于新城镇南部,距离新城镇政府4.5公里,东邻南丰村,南邻信丰县油山村,西邻池江镇坳上村、北邻周屋村。

基本概况

新城镇桥西村位于新城镇南部,距离新城镇政府4.5公里,东邻南丰村,南邻信丰油山村,西邻池江镇坳上村、北邻周屋,户籍人口1051户3669人,常住人口1939人,共15个村民小组。桥西村“两委”委员7人,党支部委员5人,纪检委员1人,两委交叉任职比例达80%,现有党员65名(含预备党员2名),支部35岁以下党员20人,35-60岁党员25人,60岁以上党员19人;本科学历1人,大专20人,高中以下学历(含高中)42人;男性党员49人,女性党员16人,少数民族党员1人,党员致富能人3名,分6个党小组,全村有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117户362人(其中脱贫户105户,315人),现由帮扶单位县旅投公司帮扶。(截至2024年2月)

土地资源

桥西村总面积13平方公里,耕地2715亩,林地9200亩。

产业发展

桥西村多以种植水稻、花生、蔬菜、玉米等传统农业为主。

桥西村以传统农业为主推动稻虾养殖、火龙果种植等产业落地,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集体和村民收入。

村民保障

基本医保

桥西村2022年全村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是98.9%,其中脱贫户参保率是100%,三类人员参保率是100%。

我村2023年全村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是98.9%,其中脱贫户参保率是100%,三类人员参保率是100%。

低保群众

桥西村2022年低保人口98;分散供养人口4人;共有持证残疾对象99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24人。

我村2023年低保人口85;分散供养人口10人;共有持证残疾对象104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23人。

集体收入

桥西村2021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有19.5万元,来源分别为:村级光伏电站、农产品销售等方式。

桥西村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34万元,经营性收入23.5万元,来源分别为:村级光伏电站、土地流转管理费、农产品销售等方式。

村委会成员

2023-05-30 桥西村村干部名单

村规民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本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和水平,推进以人为本,保障村民实行村民自治,依法办事,努力形成乡风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本村各小组宅基地管理水平,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经全体村民会议讨论,制定本村村规民,望全体村民遵照执行。

一、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敬老爱幼、家庭和睦、不损人利己、不噪音扰邻、不打架斗殴、不闹邻里纠纷。

二、遵纪守法、文明生活,不参加任何邪恶、邪教组织,维护公共秩序,不信谣、不传谣,不酗酒闹事、不赌博、不制毒、贩毒和吸毒。

三、弘扬正气、见义勇为、不放纵坏人、不助长歪风邪气。对破坏治安秩序、损坏公物的人和事,应主动制止并及时举报。

四、办理红、白喜事,提倡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五、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不向道路、草坪、水沟乱扔污物或垃圾等,应主动将垃圾收放到垃圾池。

六、本村的耕地和非耕地(含宅基地、自留地、林地、承包地等),个人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政府征收、征用土地,村集体分配宅基地时,村民要按政策服从,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合理流转。

七、村民住房坚持“一户一宅”,建新必须拆旧原则。宅基地使用坚持择位竟价、依法审批原则。村民建房必须先向理事会申请,经镇、县批准后才能动工建设,不允许未批先建、批东建西、少批多建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发生。

八、建房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统一面积标准,统一户型,统一朝向,建筑层数不得超过叁层半。理事会对村庄规划内的所有土地有权收回,收回采取三种方式:一、按大余县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将土地收归集体;也可采取先预征用,签订协议,用地时再给予补偿;二、以租赁方式将承包经营权收归集体,租金以土地流转价格为准,待承包经营权调整时统一重新分配;三、村庄规划内的土地,如果是责任田,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安排同质量等级、同面积的土地给予置换。

九、对于不符合村庄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拆除,其宅基地必须退出。对不符合村庄规划又不退出宅基地的或该无偿退出宅基地而不退出,经村组3次做工作无效,影响较坏的,经村民理事会研究予以强制退出。对于主动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其直系家庭成员在符合建房条件申请宅基地时给予相关优先和优惠。房屋建设或装修过程中,不得妨碍交通、破坏绿化、损坏公共设施,渣土、垃圾应及时清运,违者理事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十、村民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理事会足额交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对多次做工作催缴无效,理事会有权组织力量强行拆除超占部分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宅基地流转收益、房屋出租生产经营收益等,违者按本村相关规定处理。房屋出租、转让应经理事会集体讨论通过,服从理事会管理。

十一、村集体获得的收益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村”的原则,由全体村民共同分享,主要用于旧村改造、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宅基地退出补偿、公益事业和误工补贴等。

十二、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共设施(水、电、道路、光纤、路灯、广播、垃圾箱、排污管道、健身器材、办公设施、设备)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它责任。

十三、维护环境整洁,不践踏草坪,不任意修剪、移栽绿化树木,不得随意在公共区域晾晒衣物及其它物品,不得在住户墙上或围墙上乱涂乱画、张贴广告或标语等。

十四、村民不得向违法、犯罪者提供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屋内不得存放易爆、易燃或其它危险品。

十五、宅基地使用权界线,前后滴水,左右墙壁,户与户之间共墙以墙中为界,其余土地归集体所有,村民不得破坏相邻利益、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风貌、乱搭乱建。

十六、积极参与本村组织的文体活动、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和临时开展的各项整治活动。

十七、自觉遵守国家的殡改条例,推动殡葬管理,禁止乱埋乱葬。不允许任何人在山上乱砍乱伐树木,提倡文明祭祖(用鲜花代替香、蜡、纸),防止森林火灾。

十八、凡被依法处罚或违法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得参与文明户、平安家庭等评比,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十九、本村规民约自2022年3月12日正式施行。望村民广泛宣传,共同遵守。

地理位置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城镇桥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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