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0 11:52
梅多克分级,1855 年酒庄分级体制是波尔多历史发展的一面镜子,还反映出了本地区的历史渊源、葡萄酒贸易及酒庄情况。
这份葡萄酒目录不仅表现了波尔多葡萄园的等级划分,还反映出了本地区的历史渊源、葡萄酒贸易及酒庄情况。
受其地理位置决定,波尔多很早就与贸易结下了不解之缘。波尔多城始建于加龙河岸边,早在古罗马时期,这里就成为将内陆葡萄酒销往意大利的海运集散地。后来,当波尔多地区大面积栽种葡萄并成为葡萄酒的重要产地后,葡萄酒贸易继续进行,并以海运对外销售为主。一个原因是其国内销售不堪重税:在法国,高品质葡萄酒的消费者都是生活在巴黎和宫廷的王公贵族,而波尔多葡萄酒在运往巴黎的长途旅行中要经历重重关卡,多次上税;那些离巴黎较近的葡萄产地,如勃艮第或香槟省,那里出产的酒路途近,上税少,价格便于接受。
因此,波尔多葡萄酒从一开始就是面向国际市场的。在17 世纪,其买主主要是荷兰人和英国人,他们都要求波尔多葡萄酒要具有个性和高品质,但方式不同。
荷兰人要求葡萄酒的价钱要好,质量位居其次。因为他们购买葡萄酒主要是为了转手运往海外殖民地,精致细腻的酒不易完好无损地运抵目的地。为了使葡萄酒在长途运输中得到很好保存,并使其成熟得恰如其分,荷兰商人采用了一些技术手段,例如,装酒前先在储酒桶内燃烧硫磺,起到灭菌作用,防止葡萄酒变质,这比巴斯德发现细菌还要早几百年。荷兰人虽然不知道其科学依据,但在实践中发现硫磺可以抗菌,有助于葡萄酒的保存。多亏了这些技术手段,荷兰人向我们揭示了波尔多葡萄酒不必在浅龄时饮用,恰恰相反,待其成熟后效果更佳。
英国人是波尔多葡萄酒的另一批爱好者,他们有着完全不同的需求。英国人买酒是为了自己消费,船运也很快捷,因此,英国人需要的是高品质葡萄酒。波尔多葡萄酒在英国上流社会成为时尚,以至于酒价不断攀升。在17 世纪40 年代,客户只需订购梅多克产区(Medoc)的葡萄酒就能得到高品质的保证,当时的葡萄酒价目单显示,波尔多酒已经按其几大产区来划分了。但随着时间推移,客户要求更为细化,主要锁定在几个酿酒技术出色的村镇。从17 世纪下半叶起,酒的目录中也出现了一些格拉夫产区(Graves)酒,如碧砂村(Pessac)。
在其后的几十年间,英国人对波尔多酒产地的认识越来越细化了,在细化到村镇后,他们又进一步细化到了一些著名酒庄。一般认为,这始于奥比安酒庄(Haut-Brion)主人德·彭塔克(Arnaud de Pontac)的商业创意。在伦敦1666 年大火后的重建过程中,彭塔克派他的儿子去伦敦开了家酒馆,名叫“彭氏总店”,作为展示其酒庄葡萄酒的窗口。很快,这个酒馆及其葡萄酒就风靡伦敦上流社会。买波尔多酒时直呼庄名,成为很体面的事。到17 世纪末,客户已不再满足于只订购碧砂村的酒,他们会要求酒商提供奥比安酒庄的葡萄酒。
奥比安酒庄不是唯一一个被英国消费者所认知的酒庄。还有另外三个酒庄也同样知名:位于玛歌村的玛歌酒庄(Margaux)、位于波雅克村(Pauillac)的拉图酒庄(Latour)和拉斐酒庄(Lafite)。这四家酒庄的葡萄酒,品质无与伦比,声名远播,供不应求以致价格远高于其它波尔多酒。因此,奥比安酒庄、玛歌酒庄、拉图酒庄和拉斐酒庄自成等级,人称:“一级酒庄”。
在 18 世纪中叶,其它酒庄也认识到了,提高葡萄酒的质量能带来商业利益。他们开始致力于酿造好酒来吸引英国有钱人的注意。有几家酒庄逐渐在市场上建立了好名声,虽然他们的酒价还没有一级酒庄那么高,但已经很接近了,这些酒庄被称作“二级酒庄”。
这一等级包括十二家酒庄。此时,其它一些酒庄也开始从其村镇名号下脱颖而出,它们虽然还没有象一级和二级酒庄那么出名,但其质量越来越好,在分级体系中注定会占有一席之地。
1787 年春,当杰弗逊(后来成为美国第三任总统――译者注)到访波尔多时,这一分级体系才刚刚收录了“三级酒庄”这一等级。随着三级酒庄在商业上取得成功,人们又考虑在它下面再添加一个等级。19世纪20 年代的酒价表显示了这一分级体系的变迁:四级酒庄面世,三级酒庄行列里又补充进了一些新面孔。至19 世纪50 年代早期,波尔多葡萄酒的商业等级已经包含了六十家酒庄,分为五级。
酒庄在分级目录上的排位与其葡萄酒在市场上的售价有着直接联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酒庄在名录上最初的排位会与其后来表现出的真实水平产生差异,这种现象在19 世纪上半叶越来越多,直到今天仍然存在,例如,某些低级酒庄的葡萄酒售价与高级酒庄相同。
当时,这个从高到低排列的商业分级系统,是根据酒庄的表现与市场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的。在17 世纪初,最讲究的葡萄酒产自格拉夫;其后,梅多克成为优秀的葡萄酒产区,大获成功,其酒价也大幅攀升。
到19 世纪中叶时,只有奥比安酒庄的酒价才能媲美梅多克酒,奥比安酒庄成为入围最高等级的唯一一款格拉夫酒。除它外,波尔多其它任何产区的葡萄酒都不能奢望与梅多克酒卖得一样贵。
这个分级体系还是当地葡萄酒贸易的基石。所有参与者,包括酒庄生产者、酒商和经纪人,都对每个酒庄的等级耳熟能详。分级表本来是为业内人士而定,但它却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在整个19 世纪,这个分级表曾多处出现,特别是在当时越来越多的面向葡萄酒爱好者的著作中,诸如《葡萄酒名庄全图》(于连1816 年著)、《古老与现代葡萄酒的历史》(亨德森1824 年著)、《当代葡萄酒的历史与现状》(李丁1833年著)。这个分级表也曾在国家政治文件中被多次提及,例如1855 年英国议会的《英法贸易关系报告》、法国农业与商务部主持的《1847和1848 年葡萄种植与产量变化的调研报告》。在当时大量出版的旅游指南中,这个不断变化的分级表也被广为引用,如1825 年后多次再版的《外国人旅行指南》及《波尔多:红酒之乡》一书(库克著,1846年出版,后更名为《波尔多及其葡萄酒》,成为波尔多酒的圣经)。当时,这个分级表每次再版印刷时,波尔多的酒庄、酒商和经纪人都要根据最新市场情况来调整,消费者也都习惯于根据这个分级表来了解波尔多最好的葡萄酒。
酒庄主人都以入围列级酒庄为荣,但这个分级表更能给他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每年春天,当新酒出窖准备销售时,酒庄主人都要与酒商一起给葡萄酒定个合理价格。作为法国最大的省份,波尔多主要的经济活动就是葡萄酒,可以说,定价合理与否,关乎波尔多的经济前途。试想,几千家酒庄生产者卖酒给几百名酒商,如果每年都从头讨价还价,会是怎样的混乱。分级成为简化谈判程序的有效手段。
在很长一段时间,这个分级表都起着市场价格表的作用,它使交易双方能找到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并快速计算评估出当年葡萄酒的合理价格。譬如,某酒庄一直按三级酒庄在卖酒,如果三级酒庄的价格公认为每瓶100 法郎,这个价钱就会被买卖双方所接受,并以此为基础讨价还价。
根据当时的习惯(这个习惯延续至今),有些酒庄故意推迟其当年新酒的上市,以观察市场对当年新酒价格的反应,因为抢先发布酒价没有益处。
1855年,世界博览会在巴黎举行。来自法国各省和世界各地的名优产品云集一堂。当时,法国正值拿破仑三世当政,三世国王想借巴黎世界博览会的机会向全世界推广波尔多的葡萄酒,而且想让全国的葡萄酒都来参展。于是,他请波尔多葡萄酒商会筹备一个展览会来介绍波尔多葡萄酒,并对波尔多酒庄进行分级。这可无异于去捅一个马蜂窝,因为那些酒庄个个都很“自以为是”,然而博览会的胜出者只能有一个。于是波尔多商会责成葡萄酒经纪人公会制定分级表,将所有酒庄分为五级。
两周后,葡萄酒经纪人公会拿出了他们的分级,分级制度于是产生。一级酒庄比二级酒庄好,二级酒庄比三级酒庄好……以此类推,但同级中的酒庄便不再做排名。奇怪的是,几乎所有的等级园均来自梅多克,而且所有评出的酒庄全部集中在波尔多左岸地区,这不得不说是这次分级制度的很大的一个局限性。
名列分级制度的等级园内的有61个酒庄。自从1855年后,酒庄的名称、所有者、葡萄园甚至葡萄酒的质量都有很多变化。当然即便是酒庄更名易主,如果其历史上是等级园,他还将保持等级园的位置。唯一的一次变动就是1973年,木桐酒庄由二级酒庄升级为一级酒庄,从而形成了世所共知的“五大名庄”。
关于1855年分级的争论也有许多,有人认为应该对这个分级进行更新,有人甚至认为这个制度在建立的时候就是不科学的,应该废除这个分级制度。但不管怎样,1855年分级是波尔多葡萄酒发展史的一面镜子,不仅表现了波尔多葡萄园的等级划分,还反映出了本地区的历史渊源、葡萄酒贸易及酒庄情况,其在世界葡萄酒爱好者当中已经根深蒂固。
在此之后,格拉夫地区(Graves)和圣爱美容地区(Saint-Emilion)在上个世纪中叶也进行了酒庄分级,只不过没有像梅多克地区那样分成五个等级。所有这些进入酒庄分级的酒庄都称为“列级酒庄”,在酒标上能够看到“GrandCruClasse”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