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2 12:56
根据《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梅市发〔2009〕63号),设立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铁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安全质量等管理办法,并组织或协调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承担道路、水路等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路政、运政和港口管理。负责道路运输、经营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辆维修、汽车租赁、公路运输服务、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等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船舶代理、引航、航道、港口、渡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内跨县旅客运输管理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对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本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和调控,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负责政府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按有关规定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内部审计。
(五)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实施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有关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工程质量监督和造价的监督管理,参与地方铁路、高速公路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审查(批)、上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公路、水路等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依法管理和保护公路,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六)负责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水路、民航、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动员系统的相关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本级及梅江区范围内的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含高速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智能执法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拟订综合交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综合交通科技成果推广和开发,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综合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及监督,负责综合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民航、地方铁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全市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综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承担公路、水路、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等,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交通运输重大建设项目。
2.与市公安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在新建、改建、扩建、大修道路交通工程时,负责梅江区范围内国省道、地方公路(含高速公路匝道出口与国省道、地方公路交叉路口)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建设。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制订管理区域内市政道路和国省道、地方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方案,负责管理区域内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对外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密、信访、社会综合治理、民生热线、政务公开、扶贫等工作。
法规审计科
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等工作。贯彻和监督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负责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组织有关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申报和管理;负责对市本级及梅江区范围内交通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综合规划科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公路、水路、港口、地方铁路等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衔接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指导审核协调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做好与铁路民航主管部门的规划衔接。参与地方铁路、高速公路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后期评价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市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审查、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统计管理工作。参与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和救灾等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民航、地方铁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运输管理科
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服务和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市管权限的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管理,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经营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辆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行业管理,组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公路运输,协调外贸货物运输,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指导直通港澳台道路客货运输、汽车国际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水路运输和港口行政管理(水运执法除外),参与拟定水运和港口发展战略,参与港口规划及建设项目审核;负责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物资、防洪抢险、紧急客货运输和港口作业。负责全市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公交统筹规划、城乡公交一体化政策,指导监督城市公共交通线网布局、运力投放、车辆更新等,协调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站场站点优化设置,负责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基建管理科
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管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审查审批和省管项目设计、施工许可审批初审工作;组织市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导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管权限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
财务科
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交通经费、信贷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专项资金;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及使用监督;负责局预算缺口的融资管理、拨付及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账务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
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统筹、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防范、风险防控和抢险救灾工作;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行政审批科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局行政审批业务的统筹协调;承担市管权限公路路政许可审批;承担市管权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审批、续期及变更业务;承担市管权限水路运输、港口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承担外商投资经营水路运输等审核;负责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委托、下放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公路路政、道路运输经营和水路运输、港口业务经营等许可审批业务。
工程质量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市管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实施交通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监理机构的资质认证和行业管理;负责市管交通工程质量动态管理工作;拟订年度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交通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市管交通工程完工项目进行质量核验评定和质量鉴定;负责交通工程质量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担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铁路监督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铁路运输法规、规章、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市域范围内涉及铁路的相关协调工作,参与协调省与国家铁路交接站或换装站接轨事宜。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处理行业运营和服务质量等相关举报和投诉。指导、监督运营企业运输安全、运输服务质量、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协助开展铁路运营管理工作,承担属地安全生产指导、协调职责。指导、监督运营企业的设施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以及运营线路的维护管养。组织监测、分析铁路运营情况,开展铁路行业统计和数据分析、报送工作。参与地方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应急保障工作,做好与国家和省级铁路管理部门、国家铁路集团等的协调和衔接。负责铁路信息化建设。
科技信息科
负责拟订交通行业科技、科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并促进成果推广。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公路、水路交通无线电管理。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交通行业信息化、电子政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有关智能交通、交通科技的地方性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修订全市智能交通、交通科技、交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和交通信息发布制度,负责交通科技项目申报、初审、研究、应用和推广工作。参与拟订科技交通执法项目的地方性运行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科技交通执法项目规划布局、项目计划。负责交通科技执法市级项目报建和技术协调工作,组织交通执法科技项目的培训工作。负责市级及梅江区交通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推广、监管和执法案件的发起、推送工作。负责执法信息系统的规划、维护、推广和应用工作。
交通战备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国防交通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国防交通战备动员系统的相关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负责本地区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和征用,负责相关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建设管理,为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承办市人民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国防动员主管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职称评审和申报、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党建工作科
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党廉、党务、纪检、监察及群团等工作。
执法监督科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规范、制度、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计划和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统一、专项、跨部门及跨区域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动。
执法一科
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全市高速公路及梅江区公路路政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承担市级权限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政检查。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梅江区公路路政等方面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参与全市统一、专项、跨部门及跨区域的执法行动。
执法二科
贯彻执行治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梅江区的超限超载治理。组织全市统一、跨部门及跨区域的治超执法行动。负责治超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执法三科
贯彻执行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市级权限及梅江区的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负责市级权限及梅江区的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参与全市统一、专项、跨部门及跨区域的执法行动。
执法四科
负责市级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违章案件的处理、抄告、公示、文书管理和送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汇总、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工作。
党组书记:谢文威
局长:罗丽平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胡新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熊强华
二级调研员:林建华
二级调研员:张汉清
副局长、市邮政管理局局长:钟伟才
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忠绪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黄君
党组成员、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吴伟胜
参考资料:
梅州市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梅州市大桥管理养护所
梅州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