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更新时间:2024-06-20 17:18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隶属于梅州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曾获评“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机构简介

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市政府综合大楼三楼

邮编:514021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大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全市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对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市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加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五)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综合年审工作,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价格认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负责市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六)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市人民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竞争性配置方案;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完善备案程序,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对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协调重大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全市综合性、长期性的铁路建设规划研究,协调管理市内的铁路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发展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协调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与合作,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九)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负责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十)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牵头组织拟订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及综合性工作方案,综合协调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对策。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粮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实施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动用储备粮的建议,指导开展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督执行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指导全市储备粮管理业务;指导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全市粮食仓库维修改造,建立并完善粮食市场信息网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粮食行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推广,监督执行粮食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

(十四)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机构一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人事管理、财务资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报批、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共青团、妇女、工会等工作。(负责人:林勇军 )

秘书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和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人:杨奉杰 )

规划综合科: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对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监测和评估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提出规划调整意见;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监测预测经济运行,组织研究和提出经济预测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对策和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人:连焕荣 )

产业协调科(与经济体制改革科合署):

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统筹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定,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和推广应用;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促进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结合及相关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研究经济体制的重大问题,研究改革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区域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各类开发园区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和对策建议;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以及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李志敏 )

投资管理科(与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合署、加挂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促进社会投资和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组织协调确定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和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审核上报鼓励类投资项目确认书;负责国债和利用外国贷款的宏观监测和预测工作;承担社会投资登记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推进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拟订市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市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市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建议。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和日常监测工作;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安排本市投资项目、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市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和检查;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人:吴特宏 )

机构二

农业财贸科: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统筹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土地利用、气象、现代物流业等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编制下达农林水利等投资计划;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建设用地指标的总量控制;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配置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提出农村体制改革和小城镇发展的建议;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提出贸易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工作,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市内储备,组织实施粮食等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研究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财政、金融形势,参与财政、税收问题研究;组织协调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等融资重大问题;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人:刘永恒 )

交通能源与环境气候科:

综合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综合交通运输、能源、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统筹综合交通运输、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对策建议;协调推进清洁发展,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建议;协调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发展工作;,参与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人:郭卫 )

社会发展科: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统筹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社会发展领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人:廖小兴 )

粮食调控科:

研究拟订全市粮油流通和储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储备、储备粮库等重点设施建设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和吝级粮食总量平衡落实情况;协调执行粮食工作考评制度;负责全市粮食统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粮食流通管理的法规,加强城乡粮油市场管理;监测分析粮食供求、价格形势;负责军队粮油计划供应管理;指导检查城乡粮食供应,协调和帮助灾区、水库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应付突发事件所需的粮食供应;组织实施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指导、检查全市军供网点和粮油流通网点的建设,指导和组织实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负责人:古启坤 )

机构三

粮食管理科:

负责全市和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和省储备粮的代储工作,市级储备粮油的收储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和粮油检测制度;指导和检查粮油的保管、储存安全和推陈储新;协调落实政府动用储备粮的应急指令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协调和指导全市粮油仓储、提出和组织实施粮食仓库建设、维修计划。组织鉴定、推广粮油储藏安全新技术;指导农村粮食储备工作;指导、检查有关粮食政策的贯彻执行;调协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宏观调控和储备管理工作。(负责人:张海洪 )

粮食经济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市粮油收购、储备和军供所需资金计划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负责专项资金补贴,储备粮油费用的拨补、结算及清收债务等管理工作;管理粮食基建财务和资金;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工作;汇编全市粮食财务报告。(负责人:张斌 )

粮食监督检查科:

拟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流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计划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市粮油安全储存,代储吝级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负责吝级储备粮代储条件申报工作;指导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罗美红 )

行政审批科:

负责市级权限范围的企业投资、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负责市级权限范围投资项目工程招标方式及招标范围的核准;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负责市级权范围的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责机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查工作及其协调管理。(负责人:梁萍 )

系统党委办公室:

负责和指导系统内吝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共青团、妇女、工会等工作。(负责人:王芳忠 )

下属机构

梅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铁路法>和国家、铁道部、省市有关铁路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组织全市综合性、长期性的铁路建设规划研究;

3、争取铁路建设项目,筹集资金,组织筹建市内和本市相联接的铁路;

4、受市政府委托履行铁路建设的协调、管理职能,参与铁路建设期间全过程的协调管理,与相关部门开展铁路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协调铁路施工管理等部门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5、加快在建铁路建设和规划设计中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步伐,为地方经济持续、快捷、稳步发展起促进作用;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发改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沈小君 )

梅州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负责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张新华 )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中心:

负责开展宏观经济预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对我市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分析监测,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建设、运行管理及上网信息内容的采编、更新、维护等工作;负责市发改局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网络设备的软硬件管理与维护,提供相关服务;承担市发改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人:魏其英 )

现任领导

局长:吴特宏

副局长:陈问香、连申威、胡胜荣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15日,被确定为“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人事变动

2021年11月16日,梅州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张劲龙的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2023年6月,梅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去陈志文的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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