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商务局

更新时间:2023-11-11 18:12

梅州市商务局是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商务管理及口岸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市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

(三)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四)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六)制定并组织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七)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际品牌建设;负责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九)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协调相关工作,拟订本市招商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市和各县(市、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全市招商引资相关考核工作;参与制定本市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

(十)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拟订本市对外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十一)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十二)负责有关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监管区,下同)规划计划的协调、联系、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贸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协调推进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

(十三)拟订全市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性商务和口岸重要活动;指导本系统对外交流工作;推进海外经贸网络规划布局;负责我市与港澳台经贸交流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口岸建设和对外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口岸信息发布;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

(十五)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市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六)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外地驻梅办事机构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相关工作。

口岸管理科

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口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负责口岸业务数据、信息资料统计工作;负责口岸临时开放和现场管理、仓储管理;负责协调、处理口岸查验及经营服务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拟订一、二类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口岸查验方法和监管模式的改革;负责国际与地区航线业务拓展;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口岸信息发布;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

经济合作科

组织、协调实施本市“走出去”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对外投资计划;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对外经济合作运行情况,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统计工作;指导对外援助业务的开展,监督检查本市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实施工作;拟订全市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性商务重要活动;指导本系统对外交流工作;收集和发布有关商务交流信息;推进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驻外经贸代表机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全市国内区域合作发展规划,负责本市与闽粤赣十二市区域合作和交流等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全市省内跨市经济技术协作;负责外地驻梅办事机构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外地驻梅办事机构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综合汇总工作;负责协调招商企业的扶持政策兑现落实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工作统计、督查、考核相关工作。

招商科

研究拟订本市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招商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的咨询、洽谈、引进等相关具体工作;负责宣传资料制作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草拟、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全市大型招商推介活动的具体工作;负责开展网上招商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的筛选、上报及招商项目库的建立、完善工作。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应急、综治、安全保卫、信访、政务公开、督办等工作;负责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有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涉及商务领域的外汇、财税、金融、价格、保险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项资金;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以及直属单位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协调深梅友谊大厦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

政策法规综合科

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负责重要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的综合上报、新闻报道;监测分析商务宏观运行情况;组织研究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商务综合、统计和分析等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对外贸易科(加挂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牌子)

负责牵头制订对外贸易发展和国际市场开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对外贸易促进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调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和监督各类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外举行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协调、推进外贸品牌建设工作;负责外贸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管理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实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

贸易管理科

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组织实施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承担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指导本市外贸基地建设;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产业损害调查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市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指导和协调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贸易救济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指导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参与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建立产业损害的预警机制,维护产业安全。

外资管理科

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年度外商投资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和统计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规划计划的协调、联系、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贸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协调推进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

投资促进科

研究拟订本市促进外商投资战略和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拟订外商投资促进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承担本市与港澳台经贸合作相关工作;筹划大型外商投资促进活动;建立和完善我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机制;承担境内外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承担部分国内招商引资工作。

市场规划与调节科

拟订国内市场布局、开拓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指导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等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

电子商务科

拟订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等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制定全市商贸物流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商贸服务、服务贸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负责管理会展业。

行政审批科

负责局机关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审批、备案和申报受理业务;代理市贸促支会办理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协助做好放管服改革、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业务承办等相关工作。

市场秩序调节科

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和进出口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工作;指导和协调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贸易救济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指导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参与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的预警机制,维护产业安全;依法承担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调查及其他反垄断相关工作;指导我市企业在国外反垄断应诉工作。

直属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梅州市支会

为我局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业务范围包括:促进国际贸易,促进利用外资,发挥民间对外经济交流的优势,开展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经贸交流,承办经贸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政策法律咨询等服务。出具中国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代办领事认证,调解商事纠纷。

梅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提供有关外商投资的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境外投资者办理各种证照和手续,提供“一条龙”服务;协同做好境外投资者的投诉受理和调解等工作;协同开展市级境外投资项目的前期洽谈和跟踪服务工作;参与市级境外招商和对外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协调各县(市、区)的投资促进服务机构的工作。

梅州市商务信息中心

承担全市内贸、外贸、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商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咨询、发布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内贸、外贸商品市场的监测、分析、预警和部分生活必需品应急监测工作;承担商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为全市商务系统网上政务和梅州商务信息网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等;为全市内、外贸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梅州市口岸服务公司

经营和管理梅州市跨境电商清关中心,为企业提供综合通关服务;代理进出口货物出入境的通关和预录入业务,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提供报关、报检、货运代理、仓储、装卸、订仓、境外提货、咨询服务以及代办各部门的各项业务等“一条龙”保姆式通关服务。

主要领导

李 敏:局 长

李健康:党组成员 副局长 市口岸局局长

曾远煌: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刘 杰:党组成员 副局长

凌 峰:党组成员 副局长

叶洪清: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李训 :副局长

曾祥寿:调研员

李 柯:副调研员

获得荣誉

2020年10月,荣誉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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