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物价局

更新时间:2024-08-15 23:19

梅州市物价局,梅州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机构职能

梅州市物价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市价格、收费管理的制度、办法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二)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三)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依法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综合年审工作,管理社团收费及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依法实施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

(四)依法实施市场监管,开展反价格垄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五)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六)指导、监督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与监审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和县(市、区)的价格、收费争议,指导县(市、区)开展价格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物价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人事、编制、工资、财务等管理工作;起草综合性政策、文件和材料,负责价格宣传报道。

(二)市场监管科

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办法、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则,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承担市场价格预警、应急和反价格垄断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对价格(收费)规范性文件、违法案件、信访案件处理意见进行法律审核,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管、使用管理;组织指导开展价格服务等工作。

(三)商品价格管理科

组织实施资源和环境等商品价格的政策和法规,拟订市管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相关价格项目和标准,承担有关审核、审批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争议。

(四)服务价格管理科

组织实施公用和公益事业等服务价格的政策和法规,拟订市管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相关价格项目和标准,承担有关审核、审批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争议。

(五)收费管理科

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社团收费以及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费用的政策和法规;拟订市管的教育和培训收费标准;承担有关审核、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协调处理有关收费争议。

(六)价格监督检查科(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牌子)

组织实施价格行政执法,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直属单位

(一)梅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

开展对主要农产品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主要商品(服务)调、定价前的成本核算,按规定实施对重要价格和收费的成本监审。

(二)梅州市价格监测中心

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跟踪、采集、分析、预测、预警和报告工作,监测并分析预测市场主要商品供求、成本和市场价格动态情况。

(三)梅州市价格认证中心

承担涉案物价格鉴定;指导、监督全市价格认证中心的业务工作;价格认证;承办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广东省价格认证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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