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5 23:13
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梅州市政府部门,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等。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工作和应急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稽查局(梅州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
组织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协助和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跨部门、跨地区案件的查处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指导本市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受理质量技术监督案件的举报;承担市人民政府“打假办”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各地打假工作。
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党群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与监察。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承办县质监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事项。
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
承担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改造、修理、检验、检测和进口等环节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监督管理相关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承担高耗能机电类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
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经营、使用、改造、修理、检验、检测和进口等环节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相关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承担高耗能承压类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计量科: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地方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和校准行为以及计量仲裁检定工作;依法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推行工业、服务业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依法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承担获证实验室证后监管工作;开展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工作。
标准化科:
承担全市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行标准联盟和社团标准建设;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应对国(境)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监督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工作。
产品质量与认证监管科:
拟订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工作;监督管理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协助监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质量发展科: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名牌发展战略;负责产品质量调查和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推行产品质量诚信制度、质量奖励制度、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组织调查。拟订本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规划,负责本市系统科技项目、科技成果、技术改造、技术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直属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提出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质量技术综合统计工作。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管理。
行政审批科:
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本局承担及审查上报的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事项及日常管理事项(包括依法赋予市级质监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省质监局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审批服务事项);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窗口规范化建设;依法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牵头组织对技术性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进行技术性会审;其他涉及本局行政许可或审批的具体事项。
政策法规科:
负责监督执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初审,组织审理、听证,审核延期申请;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承办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能概述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组织、协调、实施质量强省有关工作,推进名牌带动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协助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有关专项打假工作。
(四)承担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七)负责管理认证工作。按权限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八)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重大科研和重大技术引进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十)按权限管理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经费等工作,领导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机关和所在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加挂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科牌子。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受理质量技术监督案件的举报;协助和参与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跨部门、跨地区案件及大案、要案的查处;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转办的案件;管理、指导本市系统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承担市“打假办”的日常协调工作和省“打假办”交办的工作。
(二)广东省梅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是国家授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场(厂)内机车的法定检验机构。特检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技术为手段,致力于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车等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监督检验、在用定期检验以及各种委托检验,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技术进步服务;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质量监督中的技术性、组织性和事务性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立法和执法的技术支撑。特检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等特种设备的法定检验、委托检验、技术鉴定、安全评定、失效分析、技术服务。
(三)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是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的一家综合性社会公益型法定技术机构,其通过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ISO/IEC导则25项考核,经批准认可600个产品检验范围,可承担建筑材料、食品、化妆品、化工、机械电子电器、轻工产品、服装、纺织等类产品的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和仲裁性检验。
(四)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负责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认证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