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09 11:30
梅旭华1933年出生在浙江平阳鳌江一个小村庄里。在刚满周岁时,父亲梅仲微便只身离家到国外谋 生。1963年,梅仲微作为荷兰著名侨领,率团回国参加国庆盛典。在中国,他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已是大学教师的儿子梅旭华。为了弥补近三十年来未曾尽过的养育之责,父亲执意要求儿子移居荷兰,同他一起生活。
梅旭华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父亲的要求对他来说太突然了。在国内,他不仅已经建立了幸福的家庭,而且更有自己热爱的事业。但望着饱经风霜的父亲,他怎么也不忍心拒绝老人家的要求。于是,他告别自己的工作岗位来到荷兰,走进了父亲的餐馆。
一年之后,梅旭华夫妇决定自己创业。他们在吕伐登市临街傍水的黄金地段买下了一栋小楼,于1966年开办了“皇城酒楼”。餐馆开张后,生意很红火,但困难也接踵而至。首先是语言问题,为此梅旭华的口袋里总是装着一本简易《荷华词典》,勤学勤练,没过多久,他就能够处理荷语信件了。其次是人手不够,当时中餐馆在荷兰发展很快,员工奇缺,梅旭华夫妇既是老板又是职员,不但要忙里忙外招呼客人,还要抽身下厨房洗碗碟,一个人干两三个人的活。工夫不负有心人,“皇城酒楼”的业务发展很快,七十年代初就已成为当地最大的中餐馆, 到七十年代末,餐馆从一家扩展到四家,月均营业额在二十万荷盾以上(约合十四万美元),十年间,营业额和固定资产分别扩大了十倍,并于1983年荣获国际企业家协会颁发的“金牛奖”,成为荷兰中餐业中的佼佼者。梅旭华将皇城酒楼的成功经验归结为四条:一是环境优雅,装潢新颖,四间营业大厅既风格各具,又都富有浓郁的中国情调,因此迎合了荷兰各阶层顾客不同的审美心理;二是货真价实,服务上乘,保证地道的中国口味和风格;三是广交朋友,扩大酒楼影响,使酒楼在荷兰北部声名鹊起,周围城市的居民纷纷慕名而来,跨国旅游公司将其列入《旅游指南》;第四,很关键的一点,是与员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梅旭华的原则是“工作时是老板,工余时是朋友”, “皇城酒楼”几十年来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生意兴隆,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种良好的劳资关系。
1974年,“梅氏有限公司”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开业。从荷兰扩展到奥地利,从饮食业扩展到进出口贸易,这是梅旭华事业的新征程。刚开始,由于奥地利消费者对中国食品缺乏了解,推销起来十分困难。为了打开市场,梅旭华经常亲自参加宣传。为了帮助经销商建立信心,他甚至还采用了赊销方式。由于他的诚实可信,做生意又不锱铢必较,局面很快就打开了。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梅旭华开始进行合资经营的尝试。1987年,他与上海合作,在世界吞吐量最大的海港城市鹿特丹开办了“上海城大酒楼”,双方各持百分之五十股份。由于“货真价实”,别具特色,“上海城大酒楼”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就发展为拥有二百多个座位的著名大型中餐馆。
进入九十年代,梅旭华将在欧洲的餐饮和贸易业务合而为一,建立了“梅氏公司”,以便抓住机遇,拓展其他国家的业务。他还把目光转向国内,以投资房地产为主,参与故乡的经济发展。
梅旭华不但事业有成,而且还有一个幸福的家,人们都羡慕他的“好福气”。他与妻子孙雨澄1957年结成伉俪,几十年风雨同舟,共同营造了一个充满温馨的美满家庭,他们的四个儿子都学有所成,各自在商业、科学、建筑、艺术等领域施展才华。
在荷兰侨界,梅旭华谦恭坦荡、乐于奉献的情操有口皆碑。从1974年到1994年的二十年里,梅旭华担任过旅荷华侨总会会长、副会长、常务委员,全荷华人社团联合会首届、第三届主席,欧洲华侨华人社团联合会副主席、永远名誉常务理事,体育运动总会副主席、顾问等职务。为了使华侨华人的事业后继有人,不断发展,他于1994年辞去了旅荷华侨总会会长和全荷华人社团联合会主席的职务,让贤于年轻一代。自1979年以来,梅旭华多次为浙江家乡和吉林母校捐款,兴办影剧院、修建教学楼、设立奖学金、资助学术刊物。此外,他还多次贷款和捐资,为故乡铺路修桥、支持经济发展。
为了记住历史,梅旭华花了一年多的时间,精心考证,收集阅读大量有关资料,写出了近万字的史学论文《试述荷兰早期华人移民》,揭示了“早在四百年前就有华人抵足并逗留荷兰”的史实,以深情的笔墨描绘早期海外华人感人至深的奋斗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