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30 11:22
梅田湖镇,隶属于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地处华容县西部,湖南、湖北两省交界处,东与操军镇相连,南与南县浪拔湖乡接壤,西与南县牧鹿湖乡、安乡县黄山头镇隔藕池河对面,北与湖北石首市久合垸乡相连,行政区域面积88.02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梅田湖镇户籍人口为38879人。
明、清时期,属慕义下乡。
民国元年(1912年),属七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属梅市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三区。
1956年,撤区并乡属梅田乡。
1958年,成立东区公社。
1961年,成立梅公社。
1984年6月,更名为梅田湖镇。
明、清时期,属慕义下乡。
民国元年(1912年),属七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属梅市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三区。
1956年,撤区并乡属梅田乡。
1958年,属东风公社。
1961年,属梅田公社。
1972年,从梅田划出成为新建公社。
1984年,更名为新建乡。
2015年12月,新建乡与梅田湖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新的梅田湖镇。
2011年,原梅田湖镇辖湘华村、梅田村、友谊村、北剅口村、一言台村、告丰村、仁义村、保卫村、扇子拐村、金鸡村、长福村、东福村等12个行政村,及1个社区和一个渔场,下设65个村民小组。原新建乡辖15个行政村:北垸湖、团城寺、河口、迎祥垸、申家河、合兴、曙辉、新当、胜利、先进、西来、保合、易家嘴、水产场、墟场,下设173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梅田湖镇辖2个社区、11个行政村:梅田湖社区、迎丰社区、梅田村、友谊村、告丰村、金鸡村、曙辉村、新垱村、西来村、保合村、永吉村、沙河水库村、三合村。
梅田湖镇地处华容县西部,湖南、湖北两省交界处,东与操军镇相连,南与南县浪拔湖乡接壤,西与南县牧鹿湖乡、安乡县黄山头镇隔藕池河对面,北与湖北石首市久合垸乡相连,行政区域面积88.02平方千米。
2011年末,原梅田湖镇总人口19846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620人,城镇化率8.2%。总人口中,男性10276人,占51.8%;女性9570人,占48.2%;14岁以下2536人,占12.8%;15—64岁14787人,占74.5%;65岁以上2523人,占12.7%。2011年,人口出生率12.0‰,人口死亡率5.2‰,人口自然增长率6.8‰。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472人。
2017年末,梅田湖镇常住人口为33255人。
截至2019年末,梅田湖镇户籍人口为38879人。
2011年,原梅田湖镇完成财政总收入358.9万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81万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08万元,契税、耕地占用税31.4万元,所得税41.6万元。完成财政支出348.4万元,比上年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6398元。
2019年,梅田湖镇有工业企业24个,其中规模以上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0个。
2011年,原梅田湖镇农业总产值达2.9亿元,比上年增长6.0%。
原梅田湖镇粮食作物以稻谷、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19111吨,人均963.0千克,其中水稻18993吨。主要经济作物有棉花、油菜等。2011年,棉花种植面积0.9万亩,产量860吨;油菜种植面积2.1万亩,产量2296吨;蔬菜种植面积0.9万亩,产量25900吨。
原梅田湖镇畜牧业以猪、鸡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4.1万头,年末存栏1.5万头家禽饲养量20万羽。2011年,生产肉类2160吨,其中猪肉1768吨,牛肉43吨,羊肉14吨,鸡肉300吨,禽蛋600吨。截至2011年末,全年累计造林144亩,其中防护林126亩,农民住宅四旁植树5万株。
原梅田湖镇渔业以淡水养殖为主,2011年,人工水产养殖470.1公顷,水产品总产量0.3万吨,主要品种有淡水鱼类、蟹、虾等。2011年,拥有大型农业机械200台(辆)。
2011年,原梅田湖镇实现工业总产值6.32亿元,比上年增长11%。拥有工业企业12家。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家,从业人员1547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12亿元。
2011年,原梅田湖镇完成社会商品销售总额120万元。共有商业网点50个,从业人员240人;城乡集贸市场1个。
2011年末,原梅田湖镇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1亿元;人均储蓄5053元;全年新增贷款0.24亿元。
2011年末,原梅田湖镇有幼儿园(所)5所,在园幼儿292人,专任教师6人;小学2所,在校生474人,专任教师5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401人,专任教师48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为100%。2011年,教育经费632.4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632.4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632.4万元。
2011年末,原梅田湖镇有镇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各1处,有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2处,各类文化专业户20户,各类图书室12个,藏书3万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52人。有镇广播站1个,村广播室14个。有线电视用户6000户,入户率30%。
2011年末,原梅田湖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7个,其中卫生监督机构1所,乡镇卫生院1所,村卫生室15所。病床16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张。专业卫生人员24人,其中执业医师1人,执业助理医师4人,注册护士4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2万人次,住院病人手术10台次,出院病人1.2万人次,病床使用率50%。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3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6万人,参合率97%。在辖区内16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2011年,原梅田湖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3户,人数90人,支出1.3万元,月人均14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00户,人数600人,支出4.1万元,比上年增长36%,月人均68元,比上年增长36%;农村五保集中供养74人,支出22.2万元,比上年增长20%;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63人,支出32.6万元,比上年增长11.1%;农村医疗救助163人次,城市医疗救助163人次,支出8000元,比上年增长66.7%;城乡临时救助166人次,支出5万元,比上年增长25%。2011年,全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786人,参保率92%。
2011年末,原梅田湖镇有邮政网点1个,乡村通邮率100%;全年投递国内函件1.1万件,征订报纸5万份、杂志0.6万册。电信服务网点3个;程控电话交换机总容量5000门,固定电话用户2000户;移动电话用户1.2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55%。
2011年末,原梅田湖镇有自来水厂1座,居民自来水普及率60%;排水管道4千米。
2011年末,原梅田湖镇拥有3.2万伏变电站1座,主变压器1台,供电可靠率90%。其中高压输出电线路7条,总长度350千米,年售电量累计完成406万千瓦时,供电可靠率90%。
梅田湖镇境内有082县道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