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30 17:39
明代时期,属刘村社。
清代时期,归徐美营。
民国时期,属藁城县四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月,属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三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藁城恢复原建制,先后属二、三区。
1949年,属藁城县三区。
1953年,始设美化镇(区辖镇)。
1958年8月,属幸福公社;同年11月,改属南营公社。
1961年5月,设梅花公社。
1984年1月,改为梅花乡;同年6月,改设梅花镇。
1996年,木连城乡、亿家庄乡并入。
2011年末,梅花镇下辖19个行政村:梅花、赵金、南高庄、尚庄、崔家庄、屯头、东庄、西庄、南刘村、木连城、高玉、许家庄、阳台、朱家庄、倪家庄、刘家庄、西白露、东白露、时家庄。
截至2020年6月,梅花镇下辖19个行政村:梅花村、赵金村、南高庄村、尚庄村、崔家庄村、东庄村、西庄村、南刘村、木连城村、朱家庄村、屯头村、高玉村、许家庄村、阳台村、倪家庄村、刘家庄村、西白露村、东白露村、时家庄村,镇人民政府驻梅花村思贤街2号。
梅花镇地处藁城区南部,东连常安镇和贾市庄镇,南与赵县接壤,西南与栾城区搭界,西与南营镇为邻,北接廉州镇和兴安镇,区域面积74.45平方千米。
梅花镇有耕地面积91828亩,人均耕地1.48亩。
2011年末,梅花镇总人口62498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92人,城镇化率1.3%。另有流动人口4200人。总人口中,男性31829人,占50.93%;女性30669人,占49.07%;14岁以下10476人,占16.76%;15—64岁45910人,占73.46%;65岁以上6112人,占9.78%。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62392人,占99.83%;回族38人,占0.06%。2011年,人口出生率12.8‰,人口死亡率6.75‰,人口自然增长率6.0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841人。
2017年末,梅花镇常住人口为63623人。
2018年末,梅花镇户籍人口有67869人。
2019年末,梅花镇共有居民18642户,总人口68716人。
1997年,梅花镇工农业总产值11.3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442元。
1998年,梅花镇工农业总产值3.9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462元。
1999年,梅花镇工农业总产值8.7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548元。
2000年,梅花镇工农业总产值8.5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623元。
2001年,梅花镇工农业总产值10.13亿元,财政收入11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732元。
2011年,梅花镇财政总收入3161.3万元,比上年增长23.5%。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744万元,增值税1708万元,企业所得税8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979元。
2018年,梅花镇有工业企业141个,其中规模以上1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4个。
2019年,梅花镇完成财政收入2079万元,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产值23.79亿元,营业收入23.5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11亿元,引进域外资金完成2.06亿元,财政支出5096.7万元。
2011年,梅花镇农业总产值1.2035亿元。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6.3446万吨,人均1015.2千克,其中小麦3.22万吨,玉米3.12万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6.87万亩,产量40.11万吨,主要品种有芹菜、菠菜、白菜、白萝卜、黄瓜、西葫芦、四季豆、茄子、辣椒、西红柿、大葱、蒜、韭菜等,其中芹菜3.4万吨,菠菜2.7万吨,白菜4.4万吨,白萝卜3.7万吨,黄瓜5.06万吨,四季豆2.3万吨,茄子2万吨,辣椒1万吨,大葱2.4万吨,蒜5.4万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7.41万头,年末存栏3.4万头;牛饲养量1.23万头,年末存栏0.68万头;羊饲养量2.64万只,年末存栏2.11万只;家禽饲养量395.06万羽。
截至2011年末,梅花镇累计造林4216亩,其中防护林2934亩。2011年,水果种植面积754亩,产量2934吨,主要品种有苹果、梨、葡萄等,苹果1514吨,梨1233吨,葡萄187吨。2011年,大型农业机械68台。
梅花镇以碳素、线缆、机械加工、宫灯加工、塑料编织为主。
2011年,梅花镇工业生产总值89亿元。拥有工业企业1081家,职工14926人;实现工业增加值20.7亿元,其中宫灯生产是全国最大的产业集群。成规模的宫灯生产企业20多家。从业人员3万人左右,宫灯销售占河北省市场80%以上。
2011年末,梅花镇有商业网点635个,职工3276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6.8亿元。城乡集贸市场7个,年成交额3.3亿元,出口总额6.6亿元,主要产品有“碳素制品”,销往俄罗斯、朝鲜等国家。
2011年末,梅花镇有幼儿园13所,在园幼儿2195人,专任教师33人;小学12所,在校生2996人,专任教师22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724人,专任教师13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4.5%,小升初升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100%。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886万元。
2011年末,梅花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9个,各类文化专业户15户,各类图书室33个,藏书14万余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38人。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0.7万户。
2011年末,梅花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个,门诊部(所)24个;病床6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张;固定资产总值45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20名,其中执业医师11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2万人次。19个村村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7%。
2011年末,梅花镇有学校体育场12个。85.5%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1%。
2011年,梅花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18户,人数495人。支出142.73万元;农村五保供养75人,支出25.90万元;集中供养率63%,比上年增长27%;农村临时救济160人次,支出2.58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85人次,支出27.99万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581人次,支出2.905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86人,抚恤事业费支出34.53万元;其中烈属26人,复员军人55人,参战军人40人,伤残军人34人,60岁以上退役士兵331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2360人,参保率98%。
梅花镇有247省道经过境内。
自古为藁城八大镇之一。《藁城乡土地理》载“昔有梅花公主居此,一方之人感受其益。及公主殁,其村以公主之名名之,称“梅花”。梅花镇因镇人民政府驻梅花村而得名。
2011年,梅花镇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梅花惨案遗址1个。
梅花惨案纪念馆,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正南20千米的梅花镇,是河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梅花惨案纪念馆位于北院的正中央,面积576平方米。展览馆前门正上方镶刻着吕正操同志题写的“梅花惨案纪念馆”馆名。
屯头宫灯为藁城特产,始于东汉、盛于隋唐,相传东汉光武帝刘秀定都,为了庆贺统一天下之功业,在宫廷里张灯结彩大摆宴席,所挂宫灯盏盏精致,宫灯之名由此而生。
高玉村战鼓是起源于唐朝天宝年间(742年—756年)的古老民间艺术, 高玉战鼓的鼓帮为优质木料制成,一般高80厘米,鼓面用牛皮蒙,直径在1.7—2米之间,鼓帮绘有彩色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