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乙母

更新时间:2023-08-30 18:06

《楚江乙母》是西汉文学家刘向创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楚江乙母

楚大夫江乙之母也。当恭王之时,乙为郢大夫。有入王宫中盗者,令尹以罪乙,请于王而绌之。处家无几何,其母亡布八寻,乃往言于王曰:“妾夜亡布八寻,令尹盗之。”王方在小曲之台,令尹侍焉。王谓母曰:“令尹信盗之,寡人不为其富贵而不行法焉。若不盗而诬之,楚国有常法。”母曰:“令尹不身盗之也,乃使人盗之。”王曰:“其使人盗柰何?”对曰:“昔孙叔敖之为令尹也,道不拾遗,门不闭关,而盗贼自息。今令尹之治也,耳目不明,盗贼公行,是故使盗得盗妾之布,是与使人盗何以异也?”王曰:“令尹在上,寇盗在下,令尹不知有何罪焉?”母曰:“吁,何大王之言过也!昔日妾之子为郢大夫,有盗王宫中之物者,妾子坐而绌,妾子亦岂知之哉!然终坐之,令尹独何人,而不以是为过也?昔者周武王有言曰:‘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上不明则下不治,相不贤则国不宁。所谓国无人者,非无人也,无理人者也。王其察之。”王曰:“善。非徒讥令尹,又讥寡人。”命吏偿母之布,因赐金十镒,母让金布曰:“妾岂贪货而干大王哉,怨令尹之治也。”遂去,不肯受。王曰:“母智若此,其子必不愚。”乃复召江乙而用之。君子谓乙母善以微喻。诗云:“猷之未远,是用大谏。”此之谓也。

颂曰:江乙失位,乙母动心,既归家处,亡布八寻,指责令尹,辞甚有度,王复用乙,赐母金布。

作者简介

刘向(约前77—前6)又名刘更生,字子政。西汉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沛县(今属江苏)人。楚元王刘交四世孙。汉宣帝时,为谏大夫。汉元帝时,任宗正。以反对宦官弘恭、石显下狱,旋得释。后又以反对恭、显下狱,免为庶人。汉成帝即位后,得进用,任光禄大夫,改名为“向”,官至中垒校慰。曾奉命领校秘书,所撰《别录》,为中国最早的图书公类目录。治《春秋彀梁传》。著《九叹》等辞赋三十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说苑》、《列女传》等书,《五经通义》有清人马国翰辑本。原有集,已佚,明人辑为《刘中垒集》。生平事迹见《汉书》卷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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