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1 09:38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是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负责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测算,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监测结果的抽查和复核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协助县市管理县市统计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县市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和州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十一)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机构编制、人事、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监督管理县市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和州级提供的统计经费;管理机关国有资产,承担机关事务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统计制度法规科(统计执法支队)
负责起草统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统计规划和方案;承担统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依法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并承办本级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核和上报;管理民间调查;负责组织全州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区划代码的更新维护和单位临时代码的管理运用工作。
三、国民经济核算科(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科)
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州及各县市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承担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测算,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监测结果的抽查和复核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按期(月、季、年)对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开展综合统计分析研究,并提交统计分析报告,为宏观决策、宏观调控提供咨询建议和统计意见;对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开展统计调查研究,提供统计调查咨询建议;对重大统计改革方案开展可行性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
五、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开展粮油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工业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州及县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减排主管部门开展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服务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所有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工作和消费市场状况的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服务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九、社会科技统计科
组织实施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工资统计、就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和实施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统计数据;组织有关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专项调查和监测;开展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统计基础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机关党总支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一、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信息中心(简称楚雄州统计信息中心)
主管部门: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统计调查的数据资源;负责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数据处理有关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及信息系统运行安全;负责全州统计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的技术支持。
二、楚雄彝族自治州普查中心(简称楚雄州普查中心)
主管部门: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正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州经济普查工作,管理全州经济普查数据库;组织实施全州基本单位经常性统计调查;负责管理全州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及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协调规范全州普查区的划分;参与全州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的有关协调工作。
局长:王清华
2021年9月,被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