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7 13:05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
2、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经济协作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机电产品进出口等职责。
3、原市商贸行业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4、原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5、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
6、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流通体制改革职责。
(二)转变的职责
1、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的职责,调整为审核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
2、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商投资促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划转给市经济技术合局承担。
(一)按照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国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市国内外贸易的发展规划,拟订现代流通业重点发展设施的布局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制定市场应急预案,促进城乡市场建设。
(四)负责商业服务的行业管理,协调市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与建设;宏观指导各类市场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
(五)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负责成品油、拍卖、典法、租赁、畜禽屠宰、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利用、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民爆物品等特殊行业和重要商品的管理。
(六)统筹管理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贸易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许可证的申报和实施;组织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的实施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执行国家出口管理政策。
(七)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依法申报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审核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拟定全市对外招商的规划、政策等宏观管理工作,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外国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驻榆商务代表机构的核准业务。
(十)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归口管理本市对外援助工作。
(十一)指导并促进内外贸领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榆林市商务局内设机构8个:
(一)榆林市商务局政秘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办理议案和提案;负责局机关资产、行政经费的管理和报帐工作;负责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考核奖惩、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党建和工会工作。
(二)榆林市商务局规划财务科
草拟本市内外贸经济发展战略、综合性文件、行政规章;管理局机关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财务决算和集团购买力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内外贸经济统计及信息发布;监测市场的运行和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三)榆林市商务局商业改革发展科
拟定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拟定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拟定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调查和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市内贸易流通和管理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榆林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挂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草拟全市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规章和标准,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负责茧丝绸协调工作;负责市场经济秩序整顿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建议,协调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督办重大案件查处;承担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榆林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进出口贸易的法律和法规,参与制定全市外经贸政策、规章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外贸发展基金有关项目的申报与实施管理;指导境内和赴境外各类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洽谈会、展览会等贸易促进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办法,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工作;负责本市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有关工作;协调入世后的应对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市的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建立预警机制;指导并协调市内有关部门和相关中介组织产业安全方面的工作。
(六)榆林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发展科
负责制定实施本市市场多元化办法和有关市场开拓规则,指导进出口商品质量管理,推动“创名牌出口商品”的活动;负责企业外贸经营权及其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的审核登记和年审工作;负责鼓励外商投资项目工作;负责我市境外投资、多边经贸和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工作、劳务工作等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审核市内企业对外经营资格及年审工作;承办我市与香港、澳门经贸交流、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市技术贸易和科技兴贸工作。
(七)榆林市商务局商业服务管理科
负责拍卖企业经营资格审核;负责餐饮住宿分等定级;负责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和服务业(美容、美发、洗染、照相、洗印彩扩、沐浴、修理等)发展技术标准;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管。
(八)榆林市商务局重要商品流通管理科(挂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负责商品质量管理和安全标准认证体系,指导酒类产销工作;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再生资源回收监管、民爆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制定日用生活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畜禽定点屠宰协调管理工作。
榆林市商务局行政编制26名(含派驻纪检组长编制1名),暂定驾驶员岗位事业编制2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经济师1名(副处级)。科长8名,副科长3名。
榆林市商务局局长:刘钧
榆林市商务局副局长:贺光荣、杨跃、杨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