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3-31 21:49

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榆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制度规定。

(二)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审核工作,负责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非煤矿山(受省局委托)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指有储存设施,含从事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的中省在榆企业及剧毒和易制爆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七)依法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审核;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建设前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建设前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查。

(八)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相应考核;受省安监局委托,承担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和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

(九)负责全市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协调配合省安监局组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

(十)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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