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3-03-22 07:04

榆林市林业局是隶属于榆林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机构简介

榆林市林业局的前身是陕北防沙造林局,于1953年成立,归榆林专署领导。

1962年正式建制为榆林地区林业局,2000年7月改为榆林市林业局,是全市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林业生产及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更新、利用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依法行使林业执法职能;指导、协调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培植林业主导产业,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局内设有政秘科、植树造林科、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科、科技教育科、林业公安科、资源管理科等6个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一个。

全市共有18个林业派出所,29个国有林场,16个国有苗圃。

全市林业系统共有职工5025名,其中科技人员2352名,正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97人,工程师546人,助理工程师372人,技术员669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森林法》等国家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起草全市林业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察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三)审核、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市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市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作、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市绿化委员会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五)负责全市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管理市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六)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七)组织协调、指挥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八)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金市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九)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十)负责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十一)对全市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内设机构6个:

政秘科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及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检查落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会议组织、提案办理以及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保险福利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报帐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

植树造林科(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定全市造林治沙、林木经营方面的规划,制定有关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全市采种育苗、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育林和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治沙工程、外援造林项目;负责造林成果的检查验收;负责对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和集体林场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组织指导城乡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承办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科

组织编制、申报和审查全市林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规划、计划及基本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议书设计文件;汇集编制全市林业统计报表和信息工作;组织筹集林业发展资金,指导林业资金的使用并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管国有林业资源资产及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资产。

科技教育科

组织编制全市林业科学发展、专业人才培养和林业教育的规划、计划,指导林业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指导林业科学研究,并组织对科技项目的检查验收和鉴定评议;指导林业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办理林业外援项目,引进技术及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负责林业宣传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

林业公安科

(挂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和市森林公安局牌子)

指导协调全市林业公安队伍建设;调查掌握重点国有林区的社会治安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查处破坏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火情监测,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和森林火灾信息;对扑灭重大森林火灾实施统一指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装备建设和器械管理。

资源管理科

负责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组织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年度采伐计划和运输计划;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管理全市林木、林地权属,对依法应由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林业法制工作。

人员编制

市林业局行政编制19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副处级)。科长6名,副科长2名。

纪检组长1名,不占行政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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