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17:21
榆树市文广新局是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著作权管理、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指导和推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监管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和广播影视节目生产、传输、监测工作;负责全市图书、期刊、报纸、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音像制品的放映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复制、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五)负责全市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新闻出版单位的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