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5 15:36
槐国栋,男,汉族,1964年10月生,山东淄博人,1993年9月入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先后在山东省司法厅、省委政法委工作;
2000年12月至2004年5月,山东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4年5月至2006年12月,山东省委政法委执法督察处处长;
2006年12月至2012年1月,历任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日照市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2年1月至2013年4月,山东省泰安市副市级干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年4月-2017年2月任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17年2月任山东省公安厅巡视员。
2013年4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槐国栋为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
2017年2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槐国栋为山东省公安厅巡视员。免去:槐国栋的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