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07 19:10
樊利明,现任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曾任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1年8月,任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21年8月13日,太原中院召开干部大会,决定:樊利明同志任太原中院党组副书记。
2021年8月26日,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免去樊利明的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2021年8月27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樊利明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21年12月6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任命樊利明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