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6 10:56
酚磺乙胺,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10H17NO5S,常温下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易溶于水,溶于乙醇,微溶于丙酮,不溶于氯仿、乙醚,有引湿性,遇光易变质,无臭,味苦。酚磺乙胺能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强血小板的功能及粘合力,促进血小板释放凝血活性物质,缩短凝血时间而止血,用于防治手术前后和各种血管因素出血。对脑、肺、肝、消化道、泌尿道出血有效。
化学式:C10H17NO5S
分子量:263.311
CAS号:2624-44-4
EINECS号:220-090-7
熔点:127-131℃
沸点:496.4°C
闪点:254°C
密度:1.34g/cm3
蒸汽压:1.13E-10mmHg at 25°C
外观:白色结晶性粉末
用于手术前预防。
动物实验证实酚磺乙胺可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使血管收缩,出血时间缩短。酚磺乙胺还能增强血小板的聚集性和黏附性,促进血小板释放凝血活性物质,缩短凝血时间,但确切疗效有待进一步肯定。
静脉给药1h后作用达高峰,作用持续4~6h。酚磺乙胺易从胃肠道吸收,口服后1h起效。其大部分以原形从肾脏排泄,小部分从胆汁、粪便排出。
用于防治手术前后及以及血液、血管因素引起的出血,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脑出血、胃肠道出血、泌尿道出血、眼底出血、齿龈出血、鼻出血等。
1、高分子血容量扩张剂应在酚磺乙胺之后使用。不能在酚磺乙胺之前使用。
2、酚磺乙胺最好单独注射,不宜与其他药物(如碱性药液)配伍,以免药物氧化、变色而失效。
1、酚磺乙胺毒性低,可出现恶心、头痛和皮疹。
2、有报道静脉注射后可出现暂时性低血压,偶有过敏性休克发生。
1、(1)肌内注射:①治疗出血,每次0.25~0.5g,每天总量0.5~1.5g;②预防手术出血:术前15~30min给药0.25~0.5g,必要时2h后再注射0.25g,每天总量0.5~1.5g;
(2)静脉注射:治疗出血,每次0.25~0.5g,每天总量0.5~1.5g;
(3)静脉滴注:①治疗出血,每次0.25~0.75g、每天2~3次,稀释后滴注;②预防手术出血:同肌内注射;
(4)口服给药:治疗出血,每次0.5~1g,每天3次。
2、儿童:口服给药:治疗出血,每次按体重10mg/kg给药,每天3次。
1、与其他类型止血药(如止血芳酸、维生素K等)合用,可增强其止血效果。
2、氨基己酸含右旋糖酐,可抑制血小板聚集而拮抗酚磺乙胺,故不宜合用。
本品为2,5-二羟基苯磺酸二乙胺盐,按干燥品计算,含C10H17NO5S应为98.0%~102.0%。
本品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遇光易变质。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溶解,在丙酮中微溶,在三氯甲烷或乙醚中不溶。
熔点
本品的熔点(通则0612)为127-134°C。
1、取本品约0.1g,加水2mL溶解后,加三氯化铁试液1-3滴,即显蓝色,放置后渐褪成较浅的蓝紫色。
2、取本品约0.1g,加氢氧化钠试液5mL,加热即发生二乙胺的臭气,能使湿润的红色石蕊试纸变蓝色。
3、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4、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430图)一致。
酸度
取本品1.0g,加水10mL使溶解,依法检查(通则0631),pH值应为4.0~5.5。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1.0g,加水10mL使溶解,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比较,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1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深。
硫酸盐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02),与标准硫酸钾溶液3.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3%)。
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约0.1g,精密称定,置1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用水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µ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取杂质Ⅰ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2µ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取酚磺乙胺对照品与杂质Ⅰ对照品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各约1µg的混合溶液。
灵敏度溶液:取对照溶液5mL,置1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色谱条件: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末端封尾)为填充剂(AtlantisT3 C18,4.6mm×250m,5µm或效能相当的色谱柱),以乙腈-磷酸盐缓冲液(取无水磷酸二氢钠1.2g,加水900mL使溶解,用磷酸氢二钠溶液调节pH值至6.5,用水稀释至1000mL)(10:90)为流动相,流速每分钟0.8mL,检测波长为220nm,进样体积10µL。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图中,理论板数按酚磺乙胺峰计算不低于8000,酚磺乙胺峰和杂质Ⅰ峰之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灵敏度溶液色谱图中,酚磺乙胺峰高的信噪比应大于10。
测定法: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对照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11倍。
限度: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与杂质Ⅰ保留时间一致的色谱峰,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不得过0.02%,其他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1%),其他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2倍(0.2%),小于灵敏度溶液主峰面积的峰忽略不计。
残留溶剂
照残留溶剂测定法(通则0861第二法)测定。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10%N,N-二甲基甲酰胺溶液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2g的溶液,精密量取5mL,置20mL顶空瓶中,密封。
对照品溶液:精密称取1,2-二氯乙烷和乙醇适量,用10%N,N-二甲基甲酰胺溶液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分别含0.001mg和1mg的溶液,精密量取5mL,置20mL顶空瓶中,密封。
色谱条件:以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或极性相似)为固定液的毛细管柱为色谱柱,起始温度40℃,保持6分钟,再以每分钟1℃的速率升至5℃,保持5分钟,再以每分钟10℃的速率升至150℃,保持2分钟,进样口温度200℃,检测器温度250℃,顶空瓶平衡温度65℃,平衡时间为30分钟。
系统适用性要求:对照品溶液色谱图中,各成分峰之间的分离度均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分别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顶空进样,记录色谱图。
限度: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乙醇与1,2-二氯乙烷的残留量均应符合规定。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C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铁盐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07),与标准铁溶液1.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1%)。
重金属
取本品1.0g,加水20mL溶解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与水适量使成25mL,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一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不溶性微粒
取本品适量,加微粒检查用水制成每1mL中含0.25g的溶液,依法检查(通则0903),应符合规定(供无菌分装用)。
细菌内毒素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1mg中含内毒素的量应小于0.30EU(供无菌分装用)。
无菌
取本品,用适宜溶剂溶解后,经薄膜过滤法处理,依法检查(通则1101),应符合规定(供无菌分装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1m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
取酚磺乙胺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1m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与色谱条件
见有关物质项下。
系统适用性要求
除灵敏度要求外,其他见有关物质项下。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
止血药。
遮光,密封保存。
注射用酚磺乙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