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4 13:11
武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是一个政府部门,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度假区、和旅游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度假区、和旅游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风景旅游资源保护工作;
3、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行政管理;
4、负责全县旅游市场开发工作;
5、负责全县风景旅游科研教育工作;
6、负责编制申报全县旅游发展资金投资计划,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做好旅游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审核和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
7、负责全县温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监护管理;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1、负责综合全县旅游全局性工作情况,协调督察本局各科室有关工作;
2、负责党务政务信息、公文处理、秘书文书、档案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具体承办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考核奖惩、老干部等工作;
3、负责财务工作,包括行政预算经费的编制、核算、申请划拨,制定、实施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本局基本建设投资经费的预算、决算。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本局车辆、通讯器材、计算机等固有资产的管理。做好行政收费及其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做好财务、政务公开;
4、负责本局综合性会议组织、接待、职工福利保障、车辆调度等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
规划建设科(行政审批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度假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实施全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旅游区的保护规划;
3、负责实施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度假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县温泉资源、风景名胜资源、人文旅游资源的调查,制定和实施保护规划。对风景区、旅游区、度假区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实施监督检查;
5、负责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6、行政许可事项8项:
(1)、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2)、风景区内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审批;
(3)、风景区及外围保护地带林木砍伐、采集标本等审批;
(4)、风景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风景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风景区临时性建设审批;
(7)、风景区经营活动审批;
(8)、进入风景区营运的交通工具审批。
行业管理科(市场开发科)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发展旅游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县旅游行业实施行业管理;
2、负责组织策划旅游活动的开展,制订和实施旅游宣传促销计划,组织并参与国内外各种旅游博览会、交易会等大型促销活动。规范旅游市场行为,促进旅游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办好武义旅游网站
3、负责实施旅游行业资质审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旅游区(点)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与推荐工作,负责做好旅游企业的统计工作;
4、负责制订和实施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旅游从业人员的技术考核、职称评定和持证上岗工作;
5、负责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全县旅游市场。抓好安全生产,受理旅游投诉,为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者服务;
6、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的调研,研究旅游市场动态,提供信息服务和旅游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做好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的研究和开发。
武义县政府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