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1 21:49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是武汉市境内的司法机关,办公地址位于武汉市台北二路特一号。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
2.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四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3.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4.第三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5.第四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6.第五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7.第六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8.第七检察部。负责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9.第八检察部。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10.第九检察部。负责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11.法律政策研究室。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
13.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4.司法警察支队。承担市人民检察院机关主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提讯、看管和羁押工作。负责协调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
15.检察技术信息部。负责对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提供日常技术保障。承担市人民检察院及下级人民检察院送检的重特大案件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等工作。
16.新闻办公室。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门户网站管理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分析和应对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审查工作。
17.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负责制定实施全市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18.政治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政治部内设干部部、干部教育培训部、综合部。
19.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等工作。
20.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胜坤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武汉市纪委监委派驻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彭宏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智雄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静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凤华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家峰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彭四海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吴洪江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葛琴、胡继宗
2019年11月,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未成年人检察部)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7月,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表彰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2021年4月13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