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4-04-12 23:46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是武汉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武汉城乡建设的政府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有关标准、技术规定。提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以及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改革方案、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规范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等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协调推进城乡建设法制工作。

(二)负责推进统筹城乡建设。拟订统筹城乡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各区城乡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学会、协会业务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活动,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促进建筑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装饰装修行业发展。按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完善地方工程造价定额及各类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管理。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指导行业关键岗位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城建项目年度建设安排。会同财政部门安排、使用和管理市级财政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统筹协调督办轨道交通等市级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其他项目建设。组织实施路灯建设、维护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城市道路维修养护工作,考核中心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城市道路维修养护工作。

(五)负责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城市道路范围内各类管线同步建设、集约建设。协调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六)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职责。指导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集镇和村庄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参与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参与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地面沉降处置和防治工作。

(八)负责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组织技术引进、科技项目攻关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利用。负责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筑智能化等工作。

(九)负责推进建筑节能。承担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减排推广应用工作。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监督指导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生产质量和绿色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一)协调推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建设。

(十二)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简介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是武汉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更名而成,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现任领导

局长、党组书记:张灼

副局长、党组成员: 张湖林

副局长、党组成员: 向晖

副局长、党组成员: 冯国强

副局长、党组成员: 陈聪

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徐建平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武汉市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处被表彰为“湖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023年2月,入选拟确认保留武汉市文明单位称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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