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人力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1-12-17 19:33

主要职责

地址

江汉区黄孝西路7号(黄孝西路与西北湖路交汇处,万豪国际慈铭体检斜对面)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的政策、法规。根据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计划,结合全区经济发展现状,拟订全区人力资源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全区就业援助工作,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四)负责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及职业技能继续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实施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负责全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资格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劳动预备制度。

(五)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执行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执行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六)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的落实;配合拟订区级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承办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有关手续和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负责全区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因公出国人员政审。

(七)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人事管理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急需人才;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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