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财政局

更新时间:2022-03-20 19:29

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计划和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主要职能

(一)

(二)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上级转移支付和区级财政收支。

(三)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协调、审核和审批地方税优惠办法的实施;负责全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四)会同物价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规范收费使用票据;负责筹集和管理经区政府同意的专项资金。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监督行政、企事业单位执行《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上级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各项预算收入情况,负责审批区级预算收入退库和提取代扣、代收、代征等手续费,对擅自减征及压库的行为进行查处;延伸检查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纳税大户,核查验证税收征管质量和财税政策、法令、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七)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管理区级预算内外资金和财政专户。

(八)贯彻执行国债政策及管理制度;组织国债的兑付工作;监督地方性小额贷款公司、典当等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区属非法集资的查处工作。

(九) 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承担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和公共支出等,参与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制度、标准、方法和评价规程,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十)组织、实施、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十一)参与全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分配和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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