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8 17:23
《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研究》是2015年7月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陈虎。
我国法定证明标准十分严格,但是在实践中却经常出现留有余地的判决,证明标准的表达与实践之间呈现出一种悖反关系。本书研究了留有余地判决方式产生的原因,并针对理论界修改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几种思路进行了细致的学理分析,提出借提高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方式防止死刑误判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应该结合犯罪论体系,对死刑案件的犯罪构成进行层次化区分,对罪体部分适用最高的证明标准,而对其他构成要件则可适当降低证明要求。同时,将可能判处死刑的法定加重情节具体化,并针对这类情节设置独立的死刑量刑程序。此外,还需要对表决规则进行一定的修改,以确保法定证明标准的严格贯彻,保障法定证明标准能够真正得到贯彻,有效防止死刑误判。
陈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律师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华南职务犯罪与金融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武昌理工学院特聘教授。曾主持美国律师协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中国博士后特别资助、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等科研课题多项,在《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5篇。多次荣获各种科研奖励。
第一章导论
一、研究的背景:死刑案件的逆向推进式改革
二、研究的意义:死刑误判与证明标准
三、研究的现状:死刑证明标准改革思路的争论
四、 研究的方法:从“悖论”现象出发的法学研究
第二章证明标准的一般理论
一、 刑事证明标准:概念的厘清
二、当事人视角:作为证明负担的证明标准
三、裁判者视角:作为裁判风险分配机制的证明标准
四、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特殊性
第三章留有余地——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降格适用
一、留有余地的历史考察
二、留有余地的实践样态
三、死刑案件证明标准降格适用之成因分析
第四章死刑证明标准改革方案的反思
一、提高死刑定罪证明标准之理论误区
二、提高死刑量刑标准:一个似是而非的命题
第五章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改革的第三条道路
一、死刑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标准:罪体证明论的提出
二、 死刑案件量刑证明标准的构建
三、如何防止滥用死刑:证明标准功能的局限性
参考文献
附录1美国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改革之法理评议
一、死刑证明标准实践后果的争论
二、死刑证明标准具体表述的争论
三、解决办法: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选择及操作手段
四、结语
附录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一般规定
二、证据的分类审查与认定
三、证据的综合审查和运用
附录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关于规范故意杀人死刑案件证据工作的意见(试行)》
一、一般规定
二、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
三、证据的审查、判断和运用工作
四、其他规定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