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8 15:56
段寨遗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巴集乡段寨村西北角,南北长391米,东西长283米,面积约11万平方米,是新石器时代的遗址。
1962年,河南省文物工作队派专业人员到郸城段寨村进行调查,确认段寨遗址为新石器时代遗址。
1974年,在平整土地时发现一批大汶口陶器,有镂空豆、高足杯、陶罐等,存于郸城县博物馆。
1979年,试掘发现段寨遗址是大汶口文化、河南龙山文化和商周遗址。
综述
段寨遗址面积11万多平方米,中心高台面积约7554平方米,高约8米,文化层厚约8.5米,曾出土大批大汶口文化时期的陶器,有大汶口文化时期的墓地,出土了一大批文物。段寨遗址清理古墓葬两座、灰坑十八个,彼此没有打破或叠压关系。从出土陶片看,有五个灰坑属战国时代,均未清理到底。其余灰坑、墓葬出土的遗物、遗迹可分早中晚三期。
文化层
段寨遗址共分四层:第一层,厚2.93米,为仰韶文化早中期,出土有石斧、石凿、蚌镰等器物,通体磨光,一面刃;第二层,厚2.39米,为仰韶文化中晚期,出土陶器有泥质红陶、磨光灰陶,器物有陶鼎等。鸭嘴形鼎足腿上有指压纹痕迹;第三层,厚1.56米,为仰韶文化晚期。出土有泥质红陶、泥质灰陶(两面磨光)、磨光陶纺轮等器物;第四层,厚1.63米,含有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商周文化等文化层,出土文物有陶豆、陶鼎、陶簋等。
墓葬
M2,北部被战国坑打破,农耕土挖去后即见此墓。墓为长方形土坑,长2.9米,宽1.31米,墓深0.18米,方向东偏南4°。墓内骨架一具,仰身直肢,头向东,面向上。骨架的南侧放置随葬品,黑陶杯、镂孔豆、陶鼎、背水壶各一件。头部以东有一残石铲,右臂、腰部及股骨间放置猪牙。经鉴定,死者系一老年男性。
M1,农耕土下即见墓口,为圆形土坑墓,直经1.12~1.20米,深0.18米。骨架紊乱,仅有头骨、肩胛骨、肋骨及脚趾骨,头盖骨与下腮骨分为两处放置,骨架与随葬品无一定次序,当属二次葬。出土陶器有罐、杯、鼎、器盖等残器。经鉴定,头骨系一成年女性,从外门齿的齿痕已愈合的现象推测,死者的外侧门齿已被拔掉,这与山东大汶口、江苏邳县大墩子大汶口文化墓葬中发现的拔牙现象较为相似。
灰坑
灰坑共18个,以圆形居多,椭圆形次之,口大底小。如H1,为圆形,口大底小,口径1.04米,底径0.40米,坑深1.90米,打破原生土,坑内填浅灰土。出土陶片以灰陶居多,棕陶次之,黑陶再次之。陶器多素面。出土器物有骨箭头、陶纺轮、陶罐等。H3,为椭圆形,口大底小,口径1米,底径0.60米,深1.90米,小平底,打破原生土。坑内填浅灰土,质松软。出土陶片以棕陶居多,灰陶次之,多夹蚌粉。陶器多素面。陶片中可看出器形的有鼎、罐、豆等。H9,上部为长方形,下为方形,出土完整器较多。
生产工具
石铲,已残,磨制。骨箭头,磨制。陶纺轮,全为泥质。黑陶,7件。红陶,大小有别,形制相同,一面平,一面弧鼓。
生活用具
陶器以灰陶居多,棕陶次之,黑陶较少。陶器泥质居多。炊具多夹蚌粉,使陶器内呈黑色外呈棕色。陶器多素面。纹饰有篮纹,篮纹较宽,且多施于鼎、罐上。也有少数指窝压印纹。彩陶片亦占一定数量。出土器物有鼎、高领罐、背水壶、豆、杯、器盖等,以高领罐数量最多。
段寨遗址属新石器时代古聚落遗址,蕴含丰富的仰韶文化和大汶口、龙山、商周文化遗存。段寨遗址延续时间长,对研究豫东地区新石器时代的社会制度,进一步了解仰韶文化、河南龙山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的互相渊源关系都有重要的详实的实物资料,具有较高的历史考古价值。
2013年3月5日,段寨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段寨遗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巴集乡段寨村西北角。
自驾:自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政府开车前往段寨遗址,路程约10.8千米,用时约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