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盐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3-08-29 10:24

毕节地区盐务管理局(现为贵州省盐务管理局毕节分局),是毕节地区行署的盐业行政管理部门,处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盐政执法和盐业行业管理工作,对全地区盐业实行垂直管理,隶属于贵州省盐务管理局

简介

2017年,毕节地区盐务管理局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将行业管理职能移交盐业主管机构,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职能移交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 实现政企分开。

工作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地区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地区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组织机构

内设办公室、盐政科(盐政执法大队)、市场营销科、财务科、组织(人力资源)科等。

领导班子

郑志强:贵州省盐务管理局毕节分局局长、毕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孔祥英:贵州省盐务管理局毕节分局副局长、毕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分管业务。

徐光祥:贵州省盐务管理局毕节分局副局长、毕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分管盐政。

孙良丽:贵州省盐务管理局毕节分局、毕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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