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31 15:52
毛凤仪(?-1729年),字虞来,号抑庵,清代拔贡,祖籍湖北江陵县。毛凤仪年轻时天资聪颖,博览群书,有报国济民之志。曾应扬州太守熊某聘任,协理政务,后又参与运河决堤修复工程。康熙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他从戎征战,以军功授汉中宁羌州州同。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毛凤仪任肃州通判,康熙四十九年(公元1710年)卸任。康熙五十七年(公元1718年),因效力军前有功,复任肃州通判。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因命案牵连被免官,同年冬因川陕总督岳钟琪力保而复任。在肃州前后三任,共二十余年,修文庙、兴教育,建粮仓、发展农业,呈请减免人丁差役和赋税,办了许多好事,而功最大、利最久者,要数凿山引水到金塔和开垦王子庄地方。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毛凤仪卒于肃州,终年75岁。百姓为感激毛凤仪,划给其后代土地数百亩,不交差,不纳税,任意浇灌。又在金塔县城西10公里处的西坝龙王庙左侧修建毛公祠,春秋两祭。毛凤仪善诗词,著有《塞上吟》,今已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