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

更新时间:2024-05-15 14:39

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辖乡,为散居少数民族乡,地处汉寿县西部,东接株木山街道,东南连太子庙镇,南与朱家铺镇接壤,西南与聂家桥乡相邻,北抵沧港镇,东北与龙阳街道隔河相望。辖区总面积53.05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户籍总人口27321人。

历史沿革

民国时期,沧水河东属汉寿县云台山乡、沧水河西属常德县保卫乡。

1950年,河东区域属汉寿县第三区,河西区域属常德县第十二区。

1952年,属第八区毛家滩、牛路滩等乡。

1955年7月,河西十甲山等乡划归汉寿县第八区。

1956年6月,撤区并乡,设毛家滩乡。

1958年9月,毛家滩、岩嘴2乡合并为毛家滩公社。

1961年10月,析置岩嘴公社。

1984年3月,公社改乡。

1988年1月,改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

2024年,将太子庙镇岩嘴居委会和金孔、廖家汊、龙虎、黄河、新堤、五福、黄岭岗7个村委会成建制划入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调整后,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辖向阳、牛路、岩嘴3个居委会,教门岗、马涧、五丰、东岸、油铺、田庄、廖家汊、黄岭岗、金孔、龙虎、黄河、新堤、五福13个村委会,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辖毛家滩1个居民委员会,徐家山、耀言湾、油铺、五善、田庄、史家桥、教门岗、荷花、马涧、五丰、窑台、大同、东岸、燕子口、永安、牛路16个村民委员会;下设8个居民小组、213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辖2个社区,6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向阳社区。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地处汉寿县西部,东接株木山街道,东南连太子庙镇,南与朱家铺镇接壤,西南与聂家桥乡相邻,北抵沧港镇,东北与龙阳街道隔河相望。乡人民政府距县城16千米。辖区总面积53.05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地处平岗区,北部地势较平坦,地势南高北低,南部属丘岗地带。

气候

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属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季风湿润气候区,年均气温17.0℃,≥10℃的活动积温5286.4℃,年均日照1579.3小时,年均太阳辐射总量106.87千卡/平方厘米;雨水丰沛,年均降水量1415.9毫米。

水文

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境内河道属沅水水系,有沧水河、浪水河、谢家铺河和撇洪河三纵一横的内陆河流4条,均为沅水二级支流,从西南向东北流经境内的17个村(居)民委员会,境内长9千米,流域面积26.3平方千米。

自然灾害

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风灾。

自然资源

截至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主要矿产资源为沙砾。

截至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耕地面积32970亩。

人口

截至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辖区总人口26913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322人,城镇化率8.6%。总人口中,男性13699人,占50.9%;女性13214人,占49.1%;14岁以下3660人,占13.6%;15~64岁19243人,占71.5%;65岁以上4010人,占14.9%。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9054人,占70.8%;有回、维吾尔等少数民族,共7859人,占29.2%。其中回族6329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0.5%;维吾尔族1215人,占15.5%;其他少数民族占4%。2011年,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人口出生率11.5‰,人口死亡率5.6‰,人口自然增长率5.9‰。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503人。

截至2017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常住总人口26841人。

截至2019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户籍总人口27321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农业总产值10010万元,农业增加值占区域生产总值的38.9%;农民人均纯收入5519元。工业总产值7909万元,实现工业增加值8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占区域生产总值的30.6%。财政总收入634万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0万元,比上年增长13%。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34万元。

2015年,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生产总值3.8亿元,完成财政收入72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100元,居民储蓄余额达11077万元。

2019年,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有工业企业13个,其中规模以上3个,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6个。

第一产业

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2011年,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生产稻谷24946吨,人均927千克。经济作物主要有油菜、甘蔗、瓜菜、棉花、豆类。

2011年,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生猪饲养量16932头,年末存栏9133头;牛饲养量5034头,年末存栏3980头;羊饲养量1185只,年末存栏851只;家禽饲养量60.4万羽。

截至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累计造林800亩。

2011年,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人工水产养殖面积9531亩,其中珍珠蚌养殖面积1000亩,产量5000千克;鲜鱼产量1660吨;渔业总产值1023万元。

2011年,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各种农业机械2540台,总动力26812千瓦。

2014年,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粮食播种面积58400亩,粮食总产达224605吨;油菜播种面积12216亩,总产658吨。棉花1000亩,产棉80吨;养殖面积4739亩,出水鲜鱼426吨;牧业收入1704万元,其中肉牛554头;养殖面积4850亩,产鲜鱼699吨;水果基地5000亩。

第二产业

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工业以大木加工、砖瓦厂和建筑业为主。2011年,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工业总产值7909万元,实现工业增加值8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占区域生产总值的30.6%。

第三产业

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有商业网点200个,职工600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8000万元,比上年增长8%;城乡集贸市场2个,年成交额380万元。

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邮政业务总量97万元,其中纯收入31.6万元。全年电信业务收入786万元。

截至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6077万元,比上年增长27%;各项贷款余额3123万元,比上年增长13.3%。

交通运输

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境内有长张高速公路、G319国道和沧毛公路过境;县、乡、村公路23条,总长120千米,均已水泥硬化。汽车站1个。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620人,专任教师18人;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在校生1537人,其中小学在校生815人,中学在校生722人,小学专任教师89人,中学专任教师8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为100%。

2011年,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教育经费260万元,比上年增长17%。

文体事业

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有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7个,各类文化专业户12户;藏书80000册;音乐、歌舞、书画、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人员达350人。

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有学校体育场3个,政府机关篮球场1个。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5%.

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电视用户5560户,电视综合覆盖率99.3%。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所,村卫生室17个;病床78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3张,固定资产总值96万元。专业卫生人员20人。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13000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社会保障

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70户,人数193人,支出40.6万元,月人均175.5元;城市医疗救助35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83人次,共支出82000元,比上年增长40%。

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43户,人数581人,支出54.8万元,比上年增长38%,月人均78.6元,比上年增长48%;农村五保集中供养50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82人,共支出36.1万元,比上年增长47.6%。

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68人,抚恤事业费支出36.4万元,比上年增长23%。敬老院1家,床位50张。社区服务中心1个。慈善分会1个,全年接受社会捐款3万元,使50人(次)困难群众受益。五项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合计123万元,比上年增长28%;基金支出合计126万元,比上年增长12%。

邮政电信

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有邮政代办所1个;报纸、期刊累计发行3500份(册);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1个;程控电话交换机容量2000门,固定电话用户1080户,移动电话用户8000户,互联网用户330户。

基础设施

2011年末,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小(一)型水库4座,山塘135处,河溪坝3处。电力排灌站20处,装机23台,容量1735千瓦。

历史文化

相传南宋时期,农民起义领袖杨么兵败退至境内殷家滩,将其矛甲置于滩头诱兵,反败为胜,后人便将此滩改为矛甲滩,并建庙祀之。后因境内毛姓人居住较多,逐渐演变为“毛家滩”。

地方特产

汉寿甲鱼,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为养殖地。

汉寿甲鱼体型较大,呈长椭圆型,背部有肋8~9根,裙边宽厚呈半圆状;表皮光滑,呈墨绿或黄褐色;腹部白里透红无色斑,肉眼可见毛细血管,腹甲外显清晰;雄性尾粗短;肌肉纹理清晰,腹内脂肪呈蛋黄色;口感细嫩、清香,裙边软糯、有嚼劲。

2011年02月21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汉寿甲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20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对“汉寿甲鱼”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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