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9 21:24
毛条是用毛纺原料制成的条子。
毛条:拼音máo tiáo,用毛纺原料制成的条子。毛纺工艺中,先要将毛纤维加工成毛条,然后才能纺成毛线。洗净毛经梳理成条后,经过精梳及其前后的准备和整理过程,制成精梳毛条,然后纺成纱线,是为精梳毛纺。这个工艺过程包括梳毛、理条、精梳、整条和复洗、练条、粗纱、细纱等工序。主要分制条和纺纱两个阶段。国际上,精梳毛条是一种商品,所以常把生产精梳毛条的企业称为毛条厂。
毛条加工主要工艺流程是:(洗净毛)→混和加油→罗拉梳理→理条针梳(3道)→精梳→整条针梳和复洗烘干→(精梳毛条)。散状净毛通过梳毛机(见梳理机)制成毛条。毛条中纤维大部呈弯钩状,用交叉式针梳机将纤维反复梳直,然后喂入精梳机,梳去不符合工艺要求的短纤维和残存的草杂毛粒,通过复洗烘干,去除油污和染色条的浮色,并使纤维条定形不易回缩。复洗前后还要再经针梳机并合牵伸,最后制成符合标准单位重量的精梳毛条。在纺制精纺花呢用毛纱时,一般采用毛条染色。由于染色会使毛条中纤维的整齐度受到影响,还需通过复精梳,即将理条、精梳、整条工序重复一次。精梳毛条在纺纱前通常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贮放,使其中纤维结构回复平衡状态。
1.仓库应避开繁华闹市,靠近市区边缘且有水源的地方,处在该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并应修筑围墙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原料仓库库房、堆场与室外变配电站、建筑物的防人间距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布置。
2.原料库房和堆场内不得修建易燃建筑,库房内不宜设置休息室、保管员办公室。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应符合有关规定。
3.库房内储存的原料应有一定的限额。堆垛之间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至少保持2米,小通道至少保持1.5米,以利操作和通风。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库房内,垛高距房顶不小于2米;在人字形屋顶和三级耐火等级的库房内,垛高距房梁不小于1米。
4、露大、半露天堆场总储量超过5000吨的原料时,应设分堆场,堆场之间防火间距至少保持30米。每垛底面积应小于100平方米,垛高小于6米。堆垛分组布置,每组小于6垛,垛与垛之间的距离大于6米,组与组之间的距离大于15米。堆垛与外墙的距离大于5米。垛基需防潮,堆顶用苫布覆盖,防止雨水、飞火落入垛内。勿用铁丝等金属捆绑苫布,防止雷击产生感应电流。
5.库房不得装设电源线和电器装置,库内可采用投光灯照明。动力电源在未改电瓶以前,库内用电应在库外设插座,用无破损无接头的橡套电缆引入库内,用完后立即切断电源。电线、插座、电闸下方不得堆放原料。
6.库区电线应埋地缆线。需采用架空线时,应从库房外侧通过,线下勿堆原料。库区内运输原料的通道上空,架空线须距地5米以上。
7.电气线路和设备,不可超负荷运行。每周对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以上的检查,每年进行二次以上绝缘摇测。若发现短路、绝缘老化等异常情况,需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修。
8.蒸汽机车、内燃机车、汽车、拖拉机等进入库区时,应戴防火罩。蒸汽机车不得在站台内清炉、停留,汽车排气管应远离可燃物,停车后立即熄火。
9.用于捆扎原棉、化纤的铁皮、铁丝勿猛烈撞击或敲打,也勿在地面上拖拉,防止产生火星。
10.库内禁止明火和吸烟。若需在库区30米以内进行明火作业,应报请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专人监护下进行,作业结束后应彻底清除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