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权利

更新时间:2022-07-17 14:49

民事诉讼权利是“民事诉讼义务”的对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之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一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依法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狭义指民事诉讼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主要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经人民法院许可査阅本案庭审材料和自费复制本案的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但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材料除外);(原告)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被告)提起反诉,(双方)自行和解等。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为履行其职责,依法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在诉讼中,当事人可依法处分其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双方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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