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6 11:40
民俗文化学,是民俗学与文化学交叉与结合的一门边缘学科。它是中国民俗学者仲富兰教授(上海市民俗文化学会会长)于上个世纪的1986年7月,首次提出的一个学科概念,旨在打破传统民俗学囿于民间文学的狭小、逼仄的领域,为此作者还撰著了55万字的《中国民俗文化学导论》,由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出版。
1987年12月的《新华文摘》摘发了仲富兰的观点,并且得到中国民俗学泰斗、北师大中文系钟敬文教授的赞赏,钟敬文教授专门在北京师范大学他的住所约见仲富兰,“民俗文化”遂在学界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和传播,,如今“民俗文化”已经成为祖国大地的激起隆隆回声的文化名词。
把民俗作为一门文化学科来研究,并不是人们随心所欲的杜撰,而是一种客观的理性存在。对于民俗本质的分析,根据仲富兰教授的阐释,“民俗文化”,我们将它英译成“Folk-Culture”。
(1)仲富兰对民俗文化的定义是:
民俗文化是沟通民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反映民间社区和集体的人群意愿,并主要通过人作
为载体进行世代相传和传播的生生不息的文化现象。它是由历史沿传来的,又在现实生活中生生不息,
具有一定特色的风俗、习惯、心态、制度等,是一个内涵相当丰富、外延相当广泛,反映民间文化最
一般规律性的概念。
(2)民俗文化学,简言之就是关于研究民俗文化现象发生、发展及其各要素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
民俗文化学的意义上看,世界各个民族各有其民俗文化,它包含着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心理素质,也折射出各个民族的文化风貌、思维模式、心理积淀。从传播功能的角来认知,那么,它可以被看作是信息处理的系统,或者被看成具有吸引力或排斥力量的场,或者是一种方式,系统、场或方式是由不同民俗文化的诸要素构成的具有众多层次和结构的传播架构。这种架构(或称为结构)既能够制约影响这个民俗文化场中人们的思想认识,传播及行为模式,亦能够制约影响他们对外来思想知识、行为模式、价值观念等等的吸收、排斥及解释。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民俗文化学很类似于民间文化哲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基础性的边缘学科。
民俗传播学,摒弃了把民俗认定为静止的、僵滞的“古老文化遗留物”的观点。而是把民俗认定为世俗生活信息生生不息的文化传递。20世纪初期,英国学者班尼(C.S.Burne)女士在她的著作《民俗学概论》(The Hndbook of Folklore)里曾提出民俗是一种无形的文化遗留物。“民俗包括民众心理方面的事物,与工艺上的技术无关。例如民俗学家所注意的不是犁的形状,而是用犁耕田的仪式;不是渔具的制造,而是渔夫捞鱼时所遵守的禁忌,不是桥梁屋宇的建筑术,而是建筑时所行的祭献等事。”班尼女士的这一把人类有形的物质文化排除在外的观点。一度在学术界占有统治地位。对中国早期的民俗学理论影响极大。且不说杨成志教授的《民俗学问题格》、林惠祥《民俗学》,就是1934年方纪生先生作《民俗学概论》时,也都是以班尼女士的著作为立论的基础。在我国学术界流传极广、影响很大。 钟敬文教授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他强调民俗学研究“不能固守英国民俗学早期的旧框框”,要研究“现代社会中的活世态”,“拿一般民众的‘生活相’作为直接研究的资料”的对象(钟敬文:《民俗学入门·序》,载《话说民间文化》,人民日报出版社1990年版,第9页)。而是越是到八十年代后期,钟敬老的这个想法,越是强烈。1988年4月20日,他在他的著作《话说民间文化》和“自序”中写道:“我曾经为一个教育刊物编辑了‘民间风俗文化’专号,计划进行一系列的民间文化丛书。我甚至拟用这个名词去代替‘民俗’一词,而把民俗学称为“民间文化学”。现在考虑起来,当时那想法是合适的。几十年来,世界学界民俗学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以至于将使它包括民间文化全部事象在内了。近来有些美籍华裔的同行,也赞成用‘民间文化学’代替‘民俗学’术语的想法”。(钟敬文:《话说民间文化·自序》,人民日报出版社1990年版,第2-3页)一个终身从事民俗学研究的老人,到他的晚年,仍然保持着学术上孜孜追求的思想活力。该是多么难能可贵啊!同时也说明,发展当代中国民俗文化学、已经在学术界许多学人眼中,正在形成共识。
仲富兰教授认为,民俗文化学注重文献资料的考订和整理,但是更注重人群中活着的民俗事象的采集与调查。究其原因,主要是民俗这种文化现象本身就是民间讯息的传播与流动。民俗事象骨子里就是一束束流动与流变着的信息。信息总是具有传播性和传承性的。民俗传播学者就是要注重它在流播过程中的演化和嬗变。旧时代的民俗,有的已被淘汰,有的正在强化,有民俗就会有传播,它们如同手心与手背一样须臾不能分离。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不仅是山沟里有民俗,少数民族部落里有民俗,而且在通都大衢、繁华都市都有民俗。凡是有人群生活聚居的地区,都会有民俗,当然也就存在民俗传播。仲富兰在其论著《现代民俗流变》的前言中,曾经提及今日改革开放态势下的都市民俗。都市市民的生活习俗,是民俗研究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而都市民俗的总体特征,却是代表着一个国家文化的水平、质量和总体风貌。事实证明,不仅都市居民有着自己的民俗,而且随着社会经济和对外交往的频繁,市民俗文化也会不断萌发新的“产品”(参阅仲富兰《现代民俗流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上海分店出版,1990年版)。每个时代思想的倾向,情感的波澜,艺术家的构思,不但从哲学、科学、政治、文艺中表现出来,而且也通过民俗及时地反映出来。尤其是当一个民族处于历史转折的重要时期,经济、文化、政治的迅速发展,带来了社会生活和人们心理的急剧变化,新旧民俗作为新旧文化意识的一种表现,在传播的过程中也处于剧烈的变动之中,需要我们投入更大的精力,去关注新旧交替时期民俗流变的情形,从而进一步作出理论概括。
仲富兰教授认为,民俗传播强调人是研究的主体,也是民俗传播与交流扩散的载体。这种对于人的注重,是我们与传统民俗学观点又一大相径庭之外。旧民俗学有一个重要的弊端,那就是“见物不见人”。“腊八粥”有哪八种成份,妇女出嫁的程式如何进行,灯会风俗是怎样来的……这一切,在许多民间文艺工作者者的笔下,可以描经得有声有色,细致入微。但就是缺乏作为民俗主体“人”的“人文关怀”。诸多的民俗事象中,人是怎样的一种心理状态?在历史与社会演绎中,这些民间讯息资源又是怎样传播和扩散的?它们传播、扩散的驱动力如何?这些问题是必须回答的。否则的话。即使我们把民俗事象描画得头头是道、细致入微,还是落入民间文艺工作者搜集材料的俗套,因为根本不能说清民俗与传播、民俗与文化心态、以及与民族精神之间的渊源关系,而不把握民俗传播,就无从把握各种民俗事象形成演变的真正动因。
对于当代中国人来说,民俗文化决不仅仅是一种文物的价值,民俗文化,作为一个民族的传统与习惯,它早已渗透在中国人的血液之中,并镌铸着中国人深层的心理积淀,与今日与未来都是息息相通的。正如近代国学大师梁启超先生所说:“凡一国之能立于世界,必有其国民独具之特质,上自道德法律,下至风俗习惯、文学美术,皆有一种独立精神,祖文传之,子孙继立,然后群乃结、国乃成,斯实民族主义之根底源泉也。”(梁启超:《新民说》第三节释新民主义)足见民俗文化与民族精神之改造关系极为密切。民俗文化既源自传播,又在现实社会中变异,它纵向承接古今,横向又沟通内外,它既蕴藏着民族的主体精神,又包含有外来因素的影响。如果我们以科学的主人翁精神,去探求民俗文化中人的主体意识,并探寻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在民俗传播过程中的传承变异和发展轨迹,高扬民族精神之优长,辨析民族精神之缺失,这门学问的意义是难以估量的。中国共产主义的先驱李大钊在旧中国处于黑夜沉沉时,曾发出这样的呐喊:“冲抉历史之桎梏,涤荡历史之积秽,新造民族之生命,挽回民族之青春。”将它拿来比照民俗文化研究对于民族精神的高扬,该是多么贴切啊!
直到八十年代、著名民俗学家钟敬文教授在为一位日本学者的著作写序言时,钟教授这样写道:
班尼女士的那种范围比较狭隘的观点,在我们过去学界中占着相当位置。一提到民俗学的对象,
大家就只想到传统、故事、歌谣、婚丧仪礼、年节风俗及宗教迷信等。其实,这种看待民俗学的范围
以及它所包括的项目的见解是比较陈旧的……今日世界关于民俗学的范围和内容项目的看法差不多已
发展到包括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了。(钟敬文:《民俗学入门·序》,载《话说民间文化》,人民日报出版社1990年版,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