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户

更新时间:2024-06-16 23:18

民户,汉语词语,拼音是mín hù,意思是民家,出处为《清会典·户部五·尚书侍郎》。

解释

1.民家。

2.清代户籍的一种。

3.户政名。即普通编民之家。清制, 凡各直省土著之户,称为民户。其流寓入籍者、八旗销除旗档者或汉军出旗者,由所在地方安置为民者,亦均编为民户。民户具有民籍,并按民籍担负赋役。

出处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汶水》:“﹝奉高县﹞西六十里有季札儿冢……前有石铭一所,汉末奉高令所立,无所述叙,标志而已。自昔恒蠲,民户洒埽之;今不能然,碑石糜碎,靡有遗矣。”

资治通鉴·晋海西公太和三年》:“国家政法不立,豪贵恣横,至使民户殚尽,委输无入。”

周立波《暴风骤雨》第一部七:“‘呵,你就是韩六爷吗?’萧队长讥讽地说着。‘不敢,民户就是韩凤岐。’韩老六哈着腰说。”

《清会典·户部五·尚书侍郎》:“凡户之别,有民户(土著者,流寓入籍者,八旗销除旗档者,汉军出旗者,所在安置为民者,皆为民户)、有军户、有匠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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