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18 15:20
民族社会学是从社会学的视角来探讨与民族相关联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同时也从民族的角度来理解社会的良性运转和协调发展的比例。“民族社会学”最早是法国人类学家C·勒图尔诺(C·Letourneau)在《民族志社会学》(1880年)一书和德国民族学家W·米尔曼(W·Muhlmann)在《人类学史》(1948年)一书中创用的,直译为“民族志的社会学”,主要是指1860~1900年期间关于社会进化和文化进化的诸多理论研究。
《中国大百科全书》定义:“民族社会学是以民族的特殊文化为基础,研究不同民族社会形态结构、功能及其发展趋势的一门学科。”民族社会学是研究多民族社会良性运转和民族与社会协调发展机制的社会科学。
全球化与民族多样性
人类社会在民族、族群方面是一个多元化和五彩缤纷的世界,而这个世界上的人群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
种族、民族问题的敏感性
种族和民族问题是当今最敏感的世界性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国际关系问题,是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际、国内的冲突与内战的重要原因。
如: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前南斯拉夫联盟各地区、英国的北爱尔兰、法国的布列塔你人、比利时的弗拉芒人、西班牙的巴斯克“埃塔”、加拿大的魁北克独立等。
多民族国家研究的重要性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大国,民族关系的研究非常重要,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化创新密切相关。
少数民族人口超过1亿,民族自治地区约占全国陆地领土总面积的64%,边境地区存在许多跨境民族。
民族社会学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世纪英国E.B.泰勒、美国L.H.摩尔根等人类学家的著作。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对美洲印第安易洛魁原始民族社会进行了研究,可被看作是民族社会学的早期著作。
“民族社会学”最早是法国人类学家C·勒图尔诺(C·Letourneau)在《民族志社会学》(1880年)一书和德国民族学家W·米尔曼(W·Muhlmann)在《人类学史》(1948年)一书中创用的,直译为“民族志的社会学”,主要是指1860~1900年期间关于社会进化和文化进化的诸多理论研究。民族志社会学的研究,直接影响到民族社会学的概念的提出和学科的创立。
20世纪,北欧国家,尤其在芬兰,开始广泛使用“民族社会学”这一名称;芬兰的韦斯特马克学派多用民族社会学研究原始社会和民间社会;其次在德国,然后再美国也开始使用这个概念。
种族与族群社会学(sociology of race and ethnicity)作为社会学的一个研究领域,在欧洲和美国大学里已有相当长的历史。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随着西方社会种族、族群问题日益严重,种族和族群研究成为欧美各大学社会学系中一个专业方向,并形成一个以社会学的视角和方法来观察、研究种族和族群问题的研究领域。
在美国社会学会(ASA)下设专业委员会中,有“种族与少数族群研究”委员会,美国社会学年会至少要安排一个分会场来讨论“种族与少数族群研究”专题。
在美国社会学会1990年编辑印刷的“teaching race and ethnic relations:syllabi and instructionalmaterial”(second edition)中,介绍了全美国37所大学有关种族和族群研究的课程。
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后期,苏俄民族社会学产生。1964-1965年开始进行民族社会学研究。
20世纪70-80年代出版一批重要研究成果,如:1973年出版《社会和民族》,1984年出版《民族社会学》。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学者进一步发展了学科,民族社会学进入大学教材。
我国在社会学传入后,亦早在30年代即已开展了民族社会学方面的研究。
1926年,蔡元培在《说民族学》一文中首先使用了“族学”一词。《社会学丛刊》中先后出版了费孝通的《花篮瑶的社会组织》(1936年),林耀华的《凉山彝家》(1947年)和田汝康的《芒市边民的摆》(1946年)等以社会调查研究为主要内容的民族社会学著作。
1949年以前,为一对民族社会学的学科性质、对象和任务进行过交流阐述的是孙本文(1891-1979),他认为:“民族社会学是文化社会学的一个支学。文化社会学是研究人类社会中文化的一般状况,而民族社会学是研究一种特殊的民俗与文化。在研究的原则和方法方面和普通社会学没什么差别,只是研究对象有所不同。”
1952年,社会学、人类学专业调整,至20世纪80年代恢复,此后有个别学校开设此门课程。
1988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开始招收民族社会学方向的研究生。
民族社会学研究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有:①不同民族的生活、语言、法律、道德、文化意识等特点及其形成的社会条件;②不同民族现象、民族问题的社会本质;③不同民族社会形态的结构、功能及其发展趋势;④不同民族集团的关系、社会类型及社会文化变迁的历史发展过程,等等。民族社会学越来越重视对现代各民族的社会文化生活的研究,它涉及民族城乡建设、工业发展、就业、人口及其迁移等一系列问题。任何民族群体都是一个社会,凡是社会学涉及的问题,都是民族社会学所要研究的领域。 民族社会学没有独立的、统一的理论和方法,它的理论随着社会学、民族学、社会人类学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发展。在19世纪摩尔根等人的进化论,20世纪初德国和奥地利文化圈派的理论、英国传播学派的理论和美国历史学派的理论,20世纪30~60年代的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和心理分析学派、民族心理学派、多线进化论等流派的理论中,都有关于民族社会学方面的理论阐述。
在民族社会学研究对象方面,因研究者的学科背景和学术阅历不同,对社会的观察视角各异,主要有“单元论”、“多元论”、“多元综合论”三类观点。
1981年2月,费孝通先生在《民族社会学调查的尝试》的发言中提出:民族学在中国主要是搞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调查,所以,在中国,社会学和民族学从学术分科上说可以合二为一的,因此我们也不妨称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调查研究作民族社会学。“
第一,研究社会中民族及民族文化的形成、变迁和相互作用的过程及规律。对民族概念的把握和认识,是民族社会学研究的首要任务。只有在明确民族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基础上,才可以对民族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对民族文化的研究,旨在促进从文化整体性的高度来理解民族与社会的关系,促进对文化多样性的理解。民族文化研究包括对民族语言、宗教、艺术、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考察和研究。
第二,探讨民族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社会互动的结构、过程及特征。民族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影响社会结构的重要因素,了解民族社会关系的特征及其变动的规律,对于认识社会结构特征及社会变迁具有重要意义。对民族之间社会关系的考察,不仅包括对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交往关系的一般考察,而且还包括对民族社会分层这一综合性社会关系和结构的深入考察和研究。对民族之间社会关系的研究,更多注重于静态的社会关系和结构。为了认识民族社会的动态发展过程和规律,还需要对实践中的民族之间的社会互动过程加以考察。族际互动的研究,证实对民族之间在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具体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进行细致考察。对民族之间社会关系的结构和互动过程的研究,主要目的在于把握民族与社会关系发展的内在机制和规律。
第三,研究民族社区、人口、教育和社会问题。对民族社区的研究,主要涉及民族聚居区、民族自治区的结构特征和变迁规律,以及民族社区的生活方式和社会服务及管理模式等。对民族人口的研究主要包括给你组人口发展的现状、规律、问题及对策等。教育是关系到各民族发展和现代化的重要因素,对民族教育的研究旨在探讨民族教育发展的道路,以及提高各民族教育水平,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战略。民族地区社会问题是一般社会问题的构成部分,主要表现文贫困问题、生态环境问题、性别问题以及诸如毒品等方面的问题,它们是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发展的比例因素,对民族地区的社会问题的研究,就是要探索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
第四,研究民族政策和制度安排。民族政策和制度是调节民族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重要规范,不同的政策和制度对民族社会关系的协调以及民族发展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科学、合理的政策和制度,无疑有利于民族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以及社会的良性运行。因此,民族社会学不仅要在理论上探讨民族与社会关系的基本规律,而且还要探讨促进民族社会关系和谐发展的实践对策。政策和制度研究要考察以往和现有民族社会政策的形成过程、特征以及社会影响,并在结合民族社会学以及其他社会科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寻求有利于民族社会发展的、科学的、合理的政策和制度。
第五,探讨社会变迁与民族发展的基本规律。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推动社会进步,这是民族社会学研究的最终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民族社会学需要探索各民族全面发展的机制和途径,需要在历史发展过程和实践经验中去发现民族发展的基本规律。
民族社会学是一门新兴学科,也是一门不断发展的学科。民族社会学所要探讨的问题范围非常广泛,上述的研究任务反映的是其主要研究内容,随着时代的变化,对民族社会学研究也会提出新的要求、新的任务。
方法体系
从知识结构的角度看,民族社会学的方法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第一层次为方法论原则,具有指导研究方向的意义;第二层次为具体研究方法,与研究实践和过程相统一;第三层次为技术手段,是研究过程中所运用的主要工具。
一门学科立足于科学知识体系之中,主要依靠两个方面:一是学科的理论,即由一些核心的概念构成的对研究对象的研究或阐释体系;二是科学的方法论,是指从概念到对研究对象的解释或阐释过程中所涉及的思维方式和所使用的手段、技术。民族社会学发展至今,可以说已经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有其自身的方法体系。
民族社会学研究方法论的原则,是确定研究者的基本方向、影响研究性质的基本观念和定律。方法论原则通常包括: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逻辑思维方法原则、民族社会学的一般化理论。
高永久提出的民族社会学的方法论有三个方面:
1.认识和把握民族社会学现象——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方法。
2.分析和阐释民族社会现象——主位和客位研究、民族中心文化和文化相对论。
3.发现和研究民族社会现象。
方法特征
民族社会学不能被简单的视为民族学和社会学的交叉和糅合,民族社会学研究方法是从社会学的立场认识民族,又从民族的角度理解社会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方法。
民族社会学方法的基本特征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动态性。社会学的立场和视野是动态的,他关注变动中的尤其是现实社会的各种事实和关系的动态过程。从社会学的视角去认识民族与社会,就是把这对关系置于社会变迁的动态过程中加以考察,从中发现其结构要素和变迁的规律。
第二,整体性。民族社会学对民族与社会的认识和理解,首先是从整体论高度出发的,把民族与社会视为有机统一的整体,然后从整体内系统关系的纬度来分析两者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例如,从民族的角度来理解社会,并不是简单地把民族看作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而是把社会理解为民族社会、民族国家,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在社会运行和变迁过程中,民族这一社会要素或社会属性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着一定作用,对社会变迁有着一定影响。
第三,经验性。民族社会学注重对民族与社会的事实与现实的考察,并在此基础上拓展对民族与社会关系的认识。在整个研究过程中,获得经验事实是首要的。所以,较多的民族社会学研究实践,都倾向于运用调查研究法,从现实社会中的现象入手,根据经验事实来理解民族与社会动态过程和关系。
两种范式
范式的概念是由库恩首先提出来的,用来表达科学研究活动的一般特征和规律。所谓范式,是指一定时期内,科学研究共同体成员在进行常规科学研究过程中所共同遵循的规范和理论与方法论模式。
民族社会学的范式,既是该学科研究历史的总结,又是其未来发展所需要参照并不断建构的规范、理论和方法。从学科研究历史的角度看,民族社会学的范式可以概括为两个主要类型:马克思主义民族学和西方社会学的民族关系 研究。这两个主要范式反应的是,民族语社会研究领域中不同的研究者在研究时遵循了不同的理论传统和方法论的模式,其差异集中体现在两个范式对民族这一概念的认识和理解之上,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研究侧重点的差异。
研究的逻辑过程
根据华莱士的“科学之环”原理,研究的逻辑过程是由问题、理论、假设、操作化和假设检验等几个环节构成的。
五个知识部分:理论;假设;经验观察;经验概括;被检验过的假设。
六套方法:逻辑演绎方法;操作化方法;量度、测定与分析方法;逻辑推论方法;建立归纳、命题和理论的方法。
民族社会学解释
从经验中观察和发现民族与社会关系的理论问题,用经验材料来证明这些理论,运用理论来解释民族与社会的关系,是民族社会学研究的基本思路。在民族社会学的研究中,对社会系统中民族现象的理论解释主要包括:概念和变量、假设、变量测量和分析、假设检验。
具体研究的阶段
具体研究阶段是进行一项研究的完整过程,包括研究的具体方案和研究的具体实施程序或步骤。
第一阶段就是提出和界定问题。民族社会学的具体研究总是要解答某些具体问题,所以问题是研究的导向,也是研究的目的。
提出问题一般遵循这样几个基本原则。
第二阶段是针对所提出的问题,回顾别人是如何研究的。
第三阶段就是进行研究设计。研究设计是指为了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实现研究目的,对研究中所涉及的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和检验所作的具体计划。
第四阶段是收集资料。
第五阶段是整理和分析资料。
第六阶段就是解释从资料中获得的新发现。
第七阶段是得出结论。
第八阶段就是发表和出版研究成果。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通常运用的具体方法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定量研究方法和定性研究方法。作为一门社会学科,民族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与社会的关系,在对这一对象的研究中,常用的方法主要包括问卷调查法、田野调查法、实验法以及个案研究法和历史比较法等。这些研究方法既具有各自的特点,也有相互交叉之处。在具体研究实践中,一项研究通常会同时使用几种方法。
民族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归根到底就是社会中的人,具有不同民族身份的人。作为研究人的社会科学,其性质与以物质或非人为研究对象的自然科学有着天壤之别。多数自然科学的研究实践中,不存在明显的伦理问题,而已社会中的人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其研究必然涉及他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研究者在研究中必须把可能涉及的关系规则考虑进去,也就是必须注意研究中的伦理问题。
一般来说,民族社会学研究中需要注意额伦理问题主要有隐私问题、忌讳问题和政治敏感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