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11:34
人们对气候预报的可能程度。
气候变化及原因非常复杂,气候变化的信号与一些干扰因素混在一起,而且这些干扰因素还会随时间增长,这就存在能否预报未来气候的问题,人类能在多大程度上预报未来气候。这就是气候的可预报性问题。一般,确定性的天气可预报性上限约两星期,但未来一个月、一个季度甚至更长时间的气候趋势是可以预测的。由于影响气候异常的因子非常复杂,造成气候可预报性的难度很大,预报的不确定性很大。气候可预报性主要包括预报时效和预报空间。
早在1975年Lorenz就把气候的可预报性分为两类,第一类可预报性是初始误差(扰动)随时间的增长问题,直接与大气统计性质的预报有关,主要表现为按时间顺序预报气候状态的可能程度;第二类可预报性是指外强迫发生变化后,气候变化的模拟和预报能力。
(1)第一类气候可预报性实际上是关于确定性预报的时效问题。预报时效总会有一个极限,超过极限,误差会太大,这样预报将没有意义。在确定的初始状态下,不可避免会产生误差,这些误差又会随时间增长,而且向低频谱段传播,使误差范围变大,气候状态也发生变化,所以预报只能在某个时段内是确定的。数值实验研究表明,即使用较好的模式与较好的初始场,即使微小的误差也会使预报存在时效极限。误差随时间增长的第一类气候可预报性问题,也称为动力学可预报性问题。
(2)第二类气候可预报性实际上是关于如何估计及多大程度上可以较好地估计大气运动之外的各种影响因素的变化对气候状态的影响。一般认为,气候变化的原因是自然变化和自然变化之外的因素(外强迫)。第二类气候可预报性的研究主要目的是弄清外强迫对气候变化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