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评估

更新时间:2023-12-23 18:36

气象灾害评估,又称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其主要任务是灾前根据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结合灾区的经济密度、人口密度和抗灾能力等,在灾前预先估测气象灾害的损失,指导启动响应等级的防灾预案,科学合理地开展防灾工作。

孕灾环境

是孕育灾害的自然环境。广义来说,它包括空间、时间和人文社会背景。如生物圈、大气圈、地质构造、社会文明等。对于气象灾害而言,大气状况和异常是孕灾环境中基本的一环。

成灾因素

是指有可能导致气象灾害的自然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主要是气象事件或天气或气候异常的发生。例如,暴雨引发洪涝; 若长期降水量特少或无降水, 就会发生干旱; 若温度突降, 往往会出现低温冷害, 在冬季还有可能产生霜冻或凌冻; 若温度突然显著升高, 形成热浪等。人为因子主要是人类在进行生产活动中, 违反自然规律而造成致灾作用增强。例如, 毁林开荒种粮, 结果是水土流失严重, 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使干旱、暴雨等加剧等。

承灾体

指可能受到危险因素威胁的人员、财物和生命等。只有当成灾因素对承灾体造成损害的时候才形成灾害。一个地区的承灾体越多,则该地区可能遭受潜在的损失可能也越多,灾害的风险也越大。承灾体的脆弱性指在给定危险地区存在的所有财产由于潜在的危险因素而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程度,综合反映了自然灾害的损失程度,一般承灾体的脆弱性越低,灾害损失越小,灾害风险也越小,反之亦然。

从社会经济角度看,灾害是可以计量的经济损失,减灾则是尽可能降低各种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因而灾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量值的大小。其中,灾害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员伤亡造成的生命和健康损失、自然资源破坏的损失和相关费用损失、各种社会财富毁灭和生产中断、生活失常造成的损失等。灾害的间接经济损失来自直接经济损失的延伸和滞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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