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水产品

更新时间:2024-01-20 23:39

水发水产品为水浸泡销售的干制品水产品,水浸泡销售的解冻水产品,浸泡销售的鲜水产品以及类似的水产品。

简介

干制品水发的水产品(包括水发海参、水发鱿鱼、水发墨鱼、水发干贝、水发鱼翅等),水浸泡销售的解冻水产品(解冻虾仁、解冻银鱼等),以及浸泡销售的鲜水产品(鲜墨鱼仔、鲜小鱿鱼等)。

生产条件

生产场地要清洁、卫生,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添加剂

使用的水发剂、防腐剂等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形态 应基本保持其原有的形态,不过分变形

气味 气味正常,无异味,无腐臭味

组织 有弹性,不糜烂、不僵硬、不呈现半透明状态

杂质 无外来杂质

安全指标

水发水产品安全指标

项 目 指 标

pH值 ≤8

甲醛/(mg/kg) ≤10.0

无机砷(以As计)/(mg/kg) ≤1.0

汞(以Hg计)/(mg/kg) ≤0.5

铅(以Pb计)/(mg/kg) ≤0.5

镉(以Cd计)/(mg/kg)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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