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18:12
水场乡(已撤销),隶属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地处龙里县西北部,东与龙山镇相交,南与草原乡、贵阳市花溪区黔陶布依族苗族乡毗邻,西与贵阳市接壤,北与谷脚镇、贵阳市南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相接,辖区总面积92平方千米。2011年末,水场乡辖区总人口7584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全县辖1镇、13乡,设民安乡,辖比孟、水场等地。
1953年,全县设4区、49乡镇,比孟乡、水场乡属第二区。
1958年,比孟乡、水场2乡合建燎原公社,属谷脚区。
1967年,比孟、水场2乡改公社,属谷脚区。
1984年,复为比孟、水场2乡。
1990年,原比孟乡、水场乡合并为新的水场乡。
2014年2月,撤销水场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龙山镇。
2011年末,水场乡辖水场、高沟、三村、红岩、场坝、中坝、鸡场7个村民委员会,下设48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3年8月,水场乡辖7个行政村:水场村、高沟村、红岩村、鸡场村、场坝村、三村村、中坝村,乡人民政府驻水场村。
水场乡地处龙里县西北部,东与龙山镇相交,南与草原乡、贵阳市花溪区黔陶布依族苗族乡毗邻,西与贵阳市接壤,北与谷脚镇、贵阳市南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相接,辖区总面积92平方千米。
水场乡地处苗岭山脉中段,属山地地貌,地面起伏较大,坡度大于25度。多峰林、洼地,山体基座较高,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地面崎岖。平均海拔1100米。
水场乡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多寡雾照,湿度较大。多年平均气温14℃。年平均降水量1150毫米。无霜期年平均263天。
水场乡境内有发源于高沟村龙潭的兰梦河和水场村龙潭的小河,属珠江水系的源头之一,年平均流量3.4立方米/秒以上,常年平均水温19℃,无污染,属国家二类取水点。
水场乡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洪涝、低温、秋绵雨、凝冻、冰雹等。
水场乡境内矿藏资源主要有煤炭、硅石、白云石等,储量丰富。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
2011年,水场乡有耕地面积9384亩。
2011年末,水场乡辖区总人口7584人。总人口中,男性4095人,占54%;女性3489人,占46%。主要聚居汉、布依、苗等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46.88%。2011年,人口出生率11.66‰,人口死亡率8.7‰,人口自然增长率2.9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83人。
2011年,水场乡农民人均纯收入2000元。
2011年,水场乡生产粮食505吨。畜牧业以饲养牛、羊、生猪为主。2011年,牛年末存栏1030头,生猪年末存栏1100头,羊年末存栏480只。2011年,畜牧业总产值910万元。
截至2011年末,水场乡累计造林5500亩,其中防护林5000亩,经济林500亩,林木覆盖率45%,活立木蓄积量7.7万立方米。2011年,水果种植面积320亩。2011年,小型农业机械20台。
2011年末,水场乡有初中1所,在校生274人,专任教师42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8.8%,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100%。
2011年末,水场乡有文化中心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7个,农家书屋7个,藏书8000册。2011年,有线电视入户率52%。
2011年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个,其中乡卫生院1所,村卫生室6个。专业卫生人员18人,其中执业医师5人,注册护士4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5835人次。2011年,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8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4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6011人,参合率89.28%。
2011年,水场乡有龙里一水场公路由东北向西南贯穿全乡。
水场乡因乡人民政府驻水场村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