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8 11:34
水峰,曾任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史院乡人大主席。
水峰,曾任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史院乡人大主席。
2024年3月,田家庵区史院乡人大主席水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田家庵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5月,经中共淮南市田家庵区委批准,田家庵区纪委监委对田家庵区史院乡原人大主席水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水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不知敬畏,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建设、项目评估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水峰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田家庵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水峰开除党籍处分;由田家庵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