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区划

更新时间:2022-05-12 11:35

水文区划主要建立在河流水文观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水文区划时,主要选用当地河流亦即中小河流的水文资料(过境大河的水文特点反映的是广大范围的情况)。并采用综合分析的原则,一方面分析河流的补给、水量平衡要素、河流水情、径流年内分配等方面的资料;另一方面必须分析与其有紧密联系的自然条件,特别是影响水文区域分异的气候和地形因素。依区划的目的不同,可选取不同的指标,最宜采用那些能正确估计和评价水资源及其经济利用价值的水文特征值。

定义

水文区划就是按照水文现象的相似性与差异性,将一国或其一部分划分为水文条件比较一致的若干个区域,各区之间有比较显著的水文差异。

任务

其任务是:按照划分出的区域探讨各区水文现象的分布、变化规律,各项水文要素间及其与其它自然地理因素间的相互联系,阐明水文条件对生产的利、弊方面,从而为因地制宜地合理开发利用各地水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意义

水文区划是自然区划的组成部分,并为综合自然区划和其它部门自然区划及水文资料移用、水文站网布设等提供区域水文依据。

方法

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可用河川径流量(用径流深度表示)为一级水文区的主要指标,因多年平均径流量是一个比较稳定的水文特征值,其分布又具有明显的地带性规律。按径流量划分出的水文区域,既可反映各区水资源的丰缺情况,又可与其它自然区划相协调。划分二级区的主要指标是径流的年内分配和径流年内动态,因为对河流的利用价值进行全面评价,还必须查明来水过程与需水过程的配合情况。无论一级区或二级区除上述主要指标外,还要考虑地形、气候、植被等自然地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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