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16:41
水电站设计保证率(design probability of hydropower station)是指水电站正常发电的保证程度。常用正常发电的总时段与计算总时段相比的百分率表示。时段长短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年、 月、 旬、日等。水电站设计保证率的确定,与水电站所在电力系统的负荷特性、系统中水电容量比重的大小、水电站的规模及其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以及在水电站降低出力时,保证系统用电可能采取的补救措施等诸多因素有关。通常水电站设计保证率的选择范围为75%~98%。设计水电站时,合理选择设计保证率十分重要。
水电站设计保证率(design probability of hydropower station)是指水电站正常发电的保证程度。常用正常发电的总时段与计算总时段相比的百分率表示。时段长短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年、 月、 旬、日等。水电站设计保证率的确定,与水电站所在电力系统的负荷特性、系统中水电容量比重的大小、水电站的规模及其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以及在水电站降低出力时,保证系统用电可能采取的补救措施等诸多因素有关。通常水电站设计保证率的选择范围为75%~98%。设计水电站时,合理选择设计保证率十分重要。
水电站设计保证率分为年保证率和历时保证率两种。对于年调节水电站和多年调节水电站,常以能正常工作年数占总计算年数的百分率表示,称年保证率。对于无调节水电站及其他调节性能较差的水电站,以能正常工作的月(旬、日)数占计算总计月(旬、日)数的百分率表示,称历时保证率。
水电站设计保证率的选择,是一个复杂的技术经济问题。它与水电站所在电力系统用户组成与负荷特征、水电站装机规模及系统中水火电容量比重、河川径流特性和水库调节性能、设计保证率以外年份出力允许降低的程度以及保证系统供电可能采取的措施等因素有关。设计保证率越高,水电站保证出力越小,水电站规模越小,水能责源的利用程度越低;设计保证率低,水电站正常工作因水文条件遭受破坏的概率多(或历时长),其供电保证程度较差,但水电站规模较大,可提高水能资源的利用程度。
对不同设计保证率的比较方案,需通过技术经济论证进行优选。但因水电站出力减小而导致电力系统乃至国民经济的损失难以估算(必要时一般只能根据历年宏观调查结果进行估算),故在水电站规划、设计中,设计保证率多参考有关规程选用。系统中水电比重越大,电网最高负荷年利用小时数越高。水库调节性能越好,水电站设计保证率一般取较高值。
《小水电水能设计规程》规定,小型水电站的设计保证率采用65%~90%。在设计负荷水平年内,同一电力系统中联合运行的几座水电站,可选择统一的设计保证率。只有在个别情况下,如设计水电站仅问某特定用户或地区供电,系统联结较弱,统一调度有困难时,才可根据水电站本身条件选择设计保证率。当系统中水电比重很大时,一般要按特枯年份设计。
设计保证率的选择是一个复杂的技术经济问题。它的实质是确定缩减用水合理程度的经济权衡问题。设计保证率应通过技术经济计算,并考虑其他影响,综合分析确定。
设计保证率选得太低,正常工作遭到破坏的几率将加大,破坏所带来的国民经济损失及其不良后果加重;设计保证率定得过高,虽可减轻破坏带来的损失,但工程投资和其他费用将增加,或者不得不减小工程的效益。
从理论上说,可以通过动能经济计算的途径来选定。但实际上,由于水电站设计保证率涉及许多方面,初步设计时很难掌握足够的符合实际的电力用户经济特性及其他资料,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因此一般是参照有关设计规程规范的规定,经过分析后选定。通常对大型水电站和水电装机容量在系统中所占比重较大者,应取较高的设计保证率。对中小型水电站和水电装机容量在系统中占比重较小者,可以选择较低的设计保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