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15:12
水质检验(Water quality inspection)的目的有考察环境质量、研究水质是否合宜或合用、考察水的污染性或受污染的程度、检查水处理过程的效率等。水样的检验项目(可称水质参数)随检验目的和水样的性质而定。所得数据应作综合性评价以说明水质。
水质检验是指供水水文地质勘察中,测试地下水的物理化学性质和所含微生物等的工作。它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判定其对建筑结构材料的腐蚀性(见水土腐蚀性试验)提供资料。
天然水、用水和废水的水质参数分别见河流自净、用水水质和废水水质。某些检验项目的制定与单位,决定于检验方法。例如反映粪便对水的污染,检验项目最好采用大肠杆菌。但是,由于大肠杆菌的检验费事费时,一般常用大肠菌群为参数,采用的是多管发酵法,其单位按统计原理估计细菌个数,所以采用每升(或100毫升)最可能个数。如果采用滤膜法检验,大肠菌群的定义和单位就要修改。类似这样的检验项目还有浑浊度、色度、臭、味、悬浮固体、可沉固体等。
一般水质参数的测定方法基本上属于物理和化学检验,依据的原理和采用的仪器与操作来自一般的分析化学方法,近来趋向于采用快速、灵敏和准确的仪器分析方法,如溶解氧、生化需氧量、总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有机碳等参数都用专用的分析仪器测定。生物检验包括常用的细菌检验和显微镜检验、检验水的毒性的鱼类毒性检验、反映水的毒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的机体中残留毒物检验和生态检验。就检验方法而论,后两种检验已不属于水质检验。细菌检验主要是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的定量测定。显微镜检验是指细菌以外的微生物的定性和定量的检验。为了保证所得数据的准确和要求的精度,提高数据的可比性,有关部门常制定水质检验的标准方法。其中环境部门和卫生部门制定的方法常广泛适用。检验水质时应当采用标准方法,这是十分重要的。
用于检验的水样,应能代表检验的对象。因此,水样的采集、运送与存放也是重要的技术问题。水样采集的地点与时间、采样的容器与方法和水样的运送与存放都要保证水样的代表性。
在评价水样水质前,应检查采样过程和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可以用一些分析方法来检查,例如比电导测定、离子交换。也可以根据参数间存在的关系来核查,例如阳离子的总量应相当于阴离子的总量,离子的总量应等于或接近溶解固体、pH值、碱度、硬度之间和BOD5与COD之间分别有一定关系等。
水质检验的水样采集、运送和保存,根据检验项目确定。pH值和余氯在现场检验,其他在试验室进行。水样用洗净的硬质玻璃瓶或聚乙烯瓶装,取样后密封、避光、隔热或降温至4℃,在24h内运送至检验点。由于水样中某些物质的沉淀吸附、氧化还原、溶解、挥发或变为细胞结构中的有机结合物的变化,在不同检验项目的水样中,需在采样时加入不同的化学保存剂或细菌抑制剂。如:氰化钠试样加NaOH至pH>12;汞、铅、镉、镭、铀、钍等微量溶解的金属试样加HNO3至pH<2;酚类试样加H3PO4至pH≤4,并加CuSO4(1g/L);检验细菌用的采样瓶必须灭菌。
审核水质检验结果的方法有:阴阳离子平衡控制图、比电导测定、离子交换,或根据各化学组分之间的关系和区域水化学规律等方法。通常多将可溶性蒸发残渣与水的离子总量(其中HCO3应为1/2,并加SiO2)作比较,以审核检验的准确性。在检验中,可溶性蒸发残渣(mg/L)与水的离子总量(mg/L)之间的误差,不超过附表规定。否则,应查出原因,重复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