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公安局

更新时间:2022-12-07 16:03

永兴县公安局成立于1950年3月,设36个内设机构,其中包括4个综合部门(指挥中心、政工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基建办】),18个直属队室(法制大队、人管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矿管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网安大队、技侦大队、巡特警大队、城管大队、情报合成作战中心、交警大队、森林公安分局、煤炭执勤室、烟草执勤室、环保执勤室),2个监所(看守所、拘留所)及12个派出所(城关、马田、油市、湘阴渡、黄泥、金龟、柏林、鲤鱼塘、樟树、塘门口、油麻、龙形市派出所)。

机构简介

永兴县公安局成立于1950年3月,设36个内设机构,其中包括4个综合部门(指挥中心、政工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基建办】),18个直属队室(法制大队、人管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矿管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网安大队、技侦大队、巡特警大队、城管大队、情报合成作战中心、交警大队、森林公安分局、煤炭执勤室、烟草执勤室、环保执勤室),2个监所(看守所、拘留所)及12个派出所(城关、马田、油市、湘阴渡、黄泥、金龟、柏林、鲤鱼塘、樟树、塘门口、油麻、龙形市派出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2.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4.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5.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7.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8.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9.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0.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1.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

14.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16.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17.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8.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9.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20.向全县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永兴县城关镇县正街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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