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7 15:29
永兴镇,隶属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地处正阳县东南部,东连王勿桥乡和信阳市息县彭店乡、路口乡,南与铜钟镇相邻,西与闾河乡、铜钟镇接壤,北与闾河乡、新阮店乡、王勿桥乡交界,距正阳县城区22千米,区域总面积89平方千米。
1958年,分属闾河、铜钟、王勿桥3公社。
1961年,改属三区。
1962年,复属闾河、铜钟、王勿桥3公社。
1975年4月,建永兴公社。
1983年,由永兴公社改为永兴乡。
2009年11月,由永兴乡改为永兴镇。
截至2011年末,永兴镇下辖永兴、盛楼、屈楼、小陈、高庄、四楼、路口、赵庙、王老、徐杨、万安店、徐杨、余庄13个行政村。
截至2020年6月,永兴镇下辖13个行政村:赵庙村、万安村、余庄村、路口村、高庄村、四楼村、吴相村、屈楼村、盛楼村、永兴村、小陈村、王老村、徐杨村,镇人民政府驻永兴集。
永兴镇地处正阳县东南部,东连王勿桥乡和信阳市息县彭店乡、路口乡,南与铜钟镇相邻,西与闾河乡、铜钟镇接壤,北与闾河乡、新阮店乡、王勿桥乡交界,距正阳县城区22千米,区域总面积89平方千米。
2011年,永兴镇有耕地89897亩,人均3亩。
截至2011年末,永兴镇总人口有3008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87人,城镇化率1.6%;总人口中,男性15710人,占52.2%;女性14372人,占47.8%;18岁以下7078人,占23.5%;18—60岁19349人,占64%;60岁以上3655人,占12.5%;以汉族为主,达30036人,占99.8%;有回、布依、拉祜等少数民族,共46人,占0.2%。2011年,永兴镇人口出生率9.9‰,人口死亡率5‰,人口自然增长率4.9‰,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35人。
截至2017年末,永兴镇常住人口为30384人。
截至2018年末,永兴镇户籍人口为31215人。
2002年,永兴镇生产总值1.44亿元,财政总收入51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658元。
2011年,永兴镇地方财政总收入385万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0万元。完成营业税50万元,增值税2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226元。
2014年,永兴镇实现生产总值5.2亿元,比2010年增长11.8%;全口径财政收入395万元,比2010年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6680元,银行存款余额为2.7亿元。
截至2018年末,永兴镇有工业企业36个,其中规模以上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3个。
永兴镇农业以种植花生、小麦、玉米为主,兼种大豆、芝麻、蔬菜、油菜等。2011年,永兴镇农业总产值26330万元,比2010年增长12%,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46%。2011年,永兴镇生产粮食3.9万吨,人均1300千克,其中小麦3万吨,玉米0.8万吨。永兴镇主要经济作物为花生等。2011年,永兴镇花生种植面积7万亩。永兴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及獭兔、家禽为主。2011年,永兴镇生猪饲养量84150头,出栏量134800头,羊饲养量5000只,年末存栏3000只,家禽饲养量18.4万羽;畜牧业总产值7546万元。
永兴镇工业以粮油加工和金属制造业为主导产业。2011年,永兴镇工业总产值为2.8亿元,比2010年增长25%,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32%。截至2011年末,永兴镇有工业企业129家,职工610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8亿元,比2010年增长28%。
截至2011年末,永兴镇有商业网点110个,从业人员357人。2011年,永兴镇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8600万元,比2010年增长29%;有城乡集贸市场2个,年成交额1890万元。
2011年,永兴镇存款余额为4600万元,比2010年增长10%。
2011年,永兴镇邮政业务收入为1.5万元,其中纯收入1万元;电信业务收入为200万元。
2011年,永兴镇有幼儿园6所,在园幼儿600人,专任教师14人,小学13所,在校学生2800人,专任教师15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学生1400人,专任教师98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永兴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00万元,比2010年增长8%。
截至2011年末,永兴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3个,各类文化专业户14户,有各类图书室10个,藏书20余万册。截至2011年末,永兴镇有线电视用户数为1200户,入户率19%。
2011年,永兴镇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4个,病床60张,固定资产总值28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24人,其中执业医师6人,执业助理医师5人,注册护士4人。2011年,永兴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8000人次,住院手术50余台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0000人,参合率99%。
2011年,永兴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34户,人数72人,支出12.8万元;城市医疗救助65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60人次,共支出0.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134户,人数1287人,支出124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42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9万元;有敬老院1家,床位60张,收养农村五保人员49人。
截至2011年末,永兴镇有邮政所1个;报纸、期刊累计发行850份(册);有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4个,有固定电话用户2000户,移动电话用户800户,宽带接入用户200户。
截至2011年末,永兴镇有自来水厂1座,深水井1眼,年供水7万立方米;主要道路两侧铺设排水管道9千米。
截至2011年末,永兴镇有变电站1个,有主变压器114台,供电可靠率99%。
截至2011年末,永兴镇有花坛12个,绿化面积210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7%。
永兴镇有107国道过境,境内长7千米;省道熊王路穿境而过。
永兴镇因镇人民政府驻永兴集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