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镇

更新时间:2023-01-05 09:47

永和镇,隶属于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地处正宁县西南部,东邻湫头乡,南、西接陕西省旬邑县,北靠榆林子镇、永正乡,行政区域总面积115.2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清末时期,设永和镇。

民国元年(1912年),为永和区。

1949年10月,改称正宁县第三区。

1958年9月,与佛堂、罗川2乡合并为永和公社。

1961年5月,析置双佛堂、罗川2公社。

1983年9月,永和公社改乡。

2002年9月,改永和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永和镇下辖1个社区、9个行政村:罗川街道,上南、寺村、于家庄、樊村、安兴、罗儿沟圈、下南坡头、罗川、房河;下设84个村民小组。

2020年6月,永和镇下辖1个社区、9个行政村:罗川街道社区,上南村、寺村、于家庄村、樊村、安兴村、下南坡头村、罗儿沟圈村、房河村、罗川村,镇人民政府驻寺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永和镇地处正宁县西南部,东邻湫头乡,南、西接陕西省旬邑县,北靠榆林子镇、永正乡,行政区域总面积115.2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永和镇地处黄土高原沟壑区,地势东高西低,塬面较平坦完整。境内最高点位于上南村,海拔1371.6米;最低点位于罗川村,海拔1017.4米,平均海拔1194.5米。

气候

永和镇多年平均气温8.3℃,无霜期年平均163天,年平均降水量623.5毫米。

水文

永和镇境内一级河流四郎河长8.3千米,支党河长5.3千米。

人口

2011年末,永和镇总人口2729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17人,城镇化率4.5%。另有流动人口392人。总人口中,男性14377人,占52.7%:女性12917人,占47.3%;18岁以下6010人,占22%;18—35岁8073人,占29.6%;35—60岁9574人,占35.1%;60岁以上3637人,占13.3%。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7293人;有壮族1个少数民族,共1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9.8‰,人口死亡率4.6‰,人口自然增长率5.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38人。

截至2018年末,永和镇户籍人口为27423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永和镇财政总收入195.2万元,比上年增长20.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1万元,比上年增长13.1%。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29.1万元,增值税4.6万元,个人所得税35万元。人均财政收入74.6元,比上年增长24.5%。

2018年,永和镇有工业企业9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2个。

农业

永和镇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小杂粮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11930吨,人均457.5千克。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5230头,年末存栏2752头;牛饲养量1715头,年末存栏1090头;羊饲养量3317只,年末存栏2510只;家禽年饲养量5.2万羽,年末存栏4.4万羽。

工业

2011年,永和镇工业总产值1270万元。永和镇有工业企业5家,职工85人,实现工业增加值761万元,比上年增长19.8%。

商贸

2011年末,永和镇有商业网点342个,职工873人。201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552.6万元,比上年增长14.9%;城乡集贸市场1个,年成交额2400万元。

金融业

2011年末,永和镇各类存款余额12139.2万元,比上年增长12.8%:各项贷款余额5633.8万元,比上年增长3.9%。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永和镇有幼儿园7所(民办),在园幼儿842人。代课教师20人:小学11所,在校生1692人,专任教师14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059人,专任教师83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永和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675.2万元,比上年增长24.4%。

文化事业

2011年末,永和镇有文化站1个,电影放映队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各9个;农家书屋9个;藏书2万余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永和镇有乡村卫生机构10个,其中医院1个,村级卫生所9个;病床39张,固定资产总值68.9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9人,其中执业医师5人,执业助理医师1人,注册护士8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6542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2918人,参合率87.9%。

社会保障

2011年,永和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1户,人数179人,支出44.64万元,比上年增长33.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34户,人数3535人,支出295.8万元,比上年增长8%;农村医疗救助127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77人次,共支出2.4万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7人,支出3.4万元,比上年增长11.1%;农村五保分散供养79人,支出15.8万元,比上年增长20%;农村临时救济888人次,支出22.2万元,比上年增长5.6%。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79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8.8万元,比上年增长5%。社会福利费47520元,比上年增长22.2%。慈善分会1个。社区服务中心2个。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15万人,参保率98.4%。

交通运输

永和镇境内有国道G211经过。

历史文化

古时,集市分设在寺村、于家庄、樊村等处,后归合集市,永不改变,故名“永合”,后雅称“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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